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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因霧霾天告鄭州市政府 呼吁設立霧霾賠償基金
北青報:打這場官司形式更像是一次行為藝術?
空氣俠:我們當然不是真的在乎那32元的口罩費,更看重的是本案的形式意義。一方面,通過這種方式去督促政府治理霧霾,另一方面,希望能夠喚醒大家對空氣污染危害的重視。太多人都不把這個當回事兒。連我們這些“受害者”都不去重視,誰又會為我們的權益負責呢?
北青報:你們希望哪個層面的官員出庭?
空氣俠:非常希望市長能出庭。最好能夠當庭向所有受霧霾危害的普通市民道歉。
北青報:你堅持認為鄭州市政府必須對霧霾負責,理由是什么?
空氣俠:《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都有規定,地方政府對本地的環境或大氣質量負責。這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但如果地方政府沒有做到,他們“違法”誰來管?中央環保督察組不可能天天盯著一個地方。畢竟地方環境污染了,最大的受害者還是當地的普通人。所以為了我們的身體健康,我們有義務去督促政府積極治理污染。
北青報:有信心打贏官司嗎?
空氣俠:贏,或者輸,我們不會覺得意外。畢竟我們看重的是案子的意義。
北青報:你們在公開信中建議鄭州市設立霧霾賠償基金,目的是什么?
空氣俠:提出這個建議,也是考慮到一旦這起訴訟贏了的話,可能會出現多人向政府索賠口罩費、凈化器費用的情況。這對于法院和政府來說都是麻煩事,不如提醒政府提前做好對策,設立霧霾賠償基金。而且,類似的做法國際上已有先例,比如公害病賠償基金。而霧霾也是公害病,只是我們國家目前尚無法律對此作出規定。或許,鄭州市政府可以開一個先例。本版文/本報記者 李顯峰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志愿者 霧霾 告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