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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發朋友圈”背后的雙重病態
河北省邢臺市第四醫院的職工王先生日前向媒體反映,他所在的醫院強制要求職工關注邢臺市第四醫院為賬號主體的5個微信公眾號,而且要每天轉發公眾號內容并發布至少兩條原創朋友圈。即使是在下班時間,也要原創和轉發相關的推廣內容。為了擴大影響力,醫院還要求員工瘋狂添加微信好友,每人每周加好友不低于350人,最后要加滿5000名微信好友。由于王大海沒有按照規定完成任務,因此被扣了工資。(10月19日央廣網)
微商黨、廣告黨、拉票黨……微信朋友圈早就被玩壞了。而像該事件中醫院要求員工強制發朋友圈的現象,對于朋友圈而言同樣是一種“污染”。類似的僅僅因為員工未按公司要求發朋友圈而被扣工資的事,也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了。按理說,員工朋友圈乃是私人空間,發與不發、發什么,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就純粹屬于員工的個人自由,但如今這類新聞重復出現,確實耐人尋味。
在當前的微信時代,幾乎每個公司都開通了微信公眾號。客觀而言,員工多轉發、推廣,也的確能夠帶來一定的傳播效應。公司方面由此呼吁員工給予一定的“支持配合”,也未嘗不可。但問題在于,呼吁員工轉發,與強制轉發、加好友,甚至未按規定完成任務就要扣工資,這兩者之間存在著明顯的界限,后者明顯侵犯了員工的正當權益,勞動部門是可以介入干預的。
一些公司之所以對員工經常搞“特殊規定”和任務攤派,說穿了主要是由于兩個方面的病態使然。一是,不把員工的權益當回事,習慣性將工資與一些不正當的“任務”掛鉤。這類事件多發,且員工大多“敢怒不敢言”,在客觀上仍是當前勞動者權益保障孱弱的必然結果。倘若在職場中,員工與單位方面能夠保持應有的平衡格局,這樣的規定恐怕連通過和出臺都難,更別說執行了。
另一方面,一些公司搞所謂的新媒體、微信公眾號,往往缺乏專業的定位和操作團隊,本身就帶著很強的跟風性質,以為隨便找員工多轉發,就能夠“水到渠成”。這既是對新媒體操作規律的誤讀,也間接解釋了為何辦不好的原因——都想著靠強制員工轉發來發展粉絲,又怎會把心思放在內容制作上?
更值得反思的是,以微信公眾號為代表的互聯網新產品,人們原本都以為它們的發展能夠給社會帶來思維的更新、觀念的開放。然而,無論從一些公司在微信推廣上的強制性規定,還是從一些官方部門在新媒體時代的表現來看,其可能并未帶來預想中的觀念開放。一些單位仍舊以一種“過時”的方式來發展新媒體或利用互聯網進行形象推廣,其最終效果和影響可想而知。
在一個講究開放、平等的互聯網時代,這些“不轉發就扣工資”的規定,無疑顯得異常刺眼。但其出現并非是互聯網新產品之錯,而恰恰是以微信為代表的互聯網新工具遇上了早該淘汰的舊的管理思維。而要破除這種尷尬,需要糾偏的,顯然不僅僅是某些單位的價值觀。(朱昌俊)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邢臺市第四醫院 強制發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