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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責險何以成“扶不起的阿斗”
醫院購買醫責險,本是為了將醫療風險轉移出去;但現在,醫院每年發生的實際賠償遠遠大于理賠數字,風險卻仍留在院內。日前記者從浦東衛生發展研究院主辦的醫療安全高峰論壇獲悉,上海7家醫院引入“上海地區綜合醫療風險安心保障計劃”,有望打破原有局面,由保險經紀公司全程介入醫患調解過程,構建“調賠結合”新模式,探索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處機制。(10月16日《新民晚報》)
醫責險作為一種市場化的風險分擔轉移機制,可發揮出互助共濟的作用,在化解醫療糾紛、減輕醫院和醫生壓力等諸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正因如此,多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力推醫責險,社會上將其列為強制險種的呼聲也較高。但醫責險面臨叫好不叫座的窘境,不僅新加入的醫院較少,不少已購買此險種的醫院還打算退出。
醫責險成了“扶不起的阿斗”,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保險賠償限額不夠、賠付到賬時間過長、“醫鬧”不能有效化解等。從醫院的角度看,保險雖然買了,但錢還得賠,麻煩并沒有減少。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醫責險賠付較高,保險公司虧損的風險很大,因此不愿承保。再加上醫責險專業性很強,醫療事故的判斷又十分復雜,保險公司不愿過多介入。等等。
這樣一來,在理賠之前,保險公司通常要求糾紛確屬醫療事故引起,但實際,多數醫療糾紛并非醫療事故,承保范圍只占醫療糾紛的很少一部分,這一險種的作用十分有限。更重要的是,保險公司只負責糾紛定性后的賠款,不參與到糾紛的調查、定性、協商等過程當中,醫院和醫生仍需承擔整個過程帶來的巨大壓力。
比較理想的運營模式是,不管出現了什么性質的醫療糾紛,醫院和醫生都可以置身事外,讓保險公司全權處理。醫院和醫生既然購買了保險,就應該得到風險分擔服務,就像司機購買了車輛強制險之后、不必為交通事故的定性與理賠額度確定負責一樣。上海市構建“調賠結合”新模式,正是看到了保險公司介入不足這個關鍵問題,讓保險公司挑起當前壓在醫院和醫生肩上的重擔,全程參與和履行調解等責任,才能將醫療糾紛從醫療機構內轉移到醫療機構外,維護好正常的醫療秩序。
但也要看到,“調賠結合”新模式雖然賦予了保險公司調解糾紛的責任,他們是否愿意、是否有能力做好這份工作,還充滿了不少疑問和變數,影響醫責險發展的許多難題仍沒有得到根本化解,醫責險遠沒有到成熟的時候。但不管怎樣,讓保險公司更全面地參與到醫療糾紛整個處理過程中,進而逐步完善這一險種,無疑是個正確的方向。(羅志華)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醫責險 醫療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