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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10萬+”涌動著商業欺詐的泡沫
咨詢機構統計顯示,短短3年內,微信公眾號刷量市場規模從215億元升到378億元,八成營運類公眾號有過刷量行為,一些大號的平均真實閱讀量只有顯示閱讀數的三成,泡沫在數輪循環中越吹越大……瀏覽量、閱讀量如同電視收視率一樣,成為一個重要指標受到廣告商和投資人的青睞。
火爆的公眾號,正在上演新版的“皇帝的新裝”。炫目迷人的“10萬+”外衣之下,涌動的卻是刷量泛起的泡沫。
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有粉絲量、閱讀量、轉發量等明確的數字化指標,“眼球”效應如何,數字一目了然,“金主”當然也隨之而來。越來越多的廣告主放棄傳統媒體,轉而與公眾號合作。閱讀量可觀的公眾號承接廣告的報價動輒數萬元。
不過,當粉絲量、閱讀量可兌換為真金白銀,相比潛心運營、積累真實讀者,通過刷量等捷徑披上“皇帝的新裝”,已成為不少公眾號的催肥之路。而刷量交易需求的強勁,不僅成為一門生意,更催生出一條互聯網造假產業鏈。
刷粉刷量并非微信平臺所獨有,微博、直播大號中購買關注、轉發、評論、點贊,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就連推特、臉書等西方社交媒體平臺,同樣難以杜絕這類灰色交易,10美元1000個推特粉絲,都是明碼標價,只需花錢就能買到。這邊花點小錢刷粉刷量裝點公號門面,那邊從商業機構獲得不菲的廣告代言收益,再購買更多的粉絲數、閱讀量等活躍度指標,社交媒體平臺也顯得活躍度十足。
對于這件吹彈即破的“皇帝新裝”,社交媒體平臺當然心知肚明。虛假數據下的虛假繁榮,導致“劣幣驅逐良幣”,不刷量的內容經營者難以生存,對于平臺生態的破壞與透支,更是常識。這也是為何包括臉書在內的平臺不斷對虛假機器賬號進行識別與清理。不僅如此,盡管購買虛假粉絲和閱讀量尚無法律制約,但一些律師注意到公眾號造假已涉嫌商業欺詐,以虛假的粉絲數與閱讀量獲得的廣告與商業收益,對廣告主的權益造成的故意侵害,沒有理由逍遙法外,極有可能被以商業欺詐的罪名起訴。
基于此,公眾號靠刷量刷出的這件“皇帝新裝”,要想真正脫下,顯然不能僅靠自覺,除了平臺對于虛假賬號盡到監控與清除職責之外,法律治理同樣不應缺位。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閱讀 商業 公眾 欺詐 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