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消息,經省委批準,省紀委對衡水市政協副主席劉全會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全會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干預工程招投標。
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全會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編輯:薛鑫
關鍵詞:衡水市政協 衡水市政協副主席劉全會 嚴重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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