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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四大看點
新華社北京9月22日電題:要搬誰?搬哪去?錢哪來?咋脫貧?——聚焦《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四大看點
新華社記者陳煒偉、安蓓
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計劃五年內對近100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著力解決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貧困人口的脫貧問題。
易地搬遷要搬哪些人?搬到哪里去?錢從哪里來?搬后怎么脫貧?國家發改委22日舉行新聞通氣會,披露了《規劃》的主要內容和亮點。
看點一:要搬哪些人?
《規劃》明確,搬遷對象主要是“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經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核實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約981萬人。遷出區域范圍涉及22個省的約1400個縣。
國家發改委地區司副巡視員楊槧在通氣會上介紹,從遷出區域看,主要包括四類地區:一是深山石山、邊遠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嚴重,且水土、光熱條件難以滿足日常生活生產需要,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的地區。這類因資源承載力嚴重不足需要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316萬人。二是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中的禁止開發區或限制開發區。三是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以及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決難度大,建設和運行成本高的地區。這類地區需要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340萬人。四是地方病嚴重、地質災害頻發的地區。
此外,考慮到遷出區的自然環境和發展條件具有同質性,還有部分生活在同一遷出地的非建檔立卡人口需要實施同步搬遷,各地結合自身實際計劃安排實施同步搬遷人口600多萬人。同步搬遷人口可與建檔立卡人口共享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但不享受中央相關住房建設補助資金。
編輯:楊嵐
關鍵詞:搬遷 人口 規劃 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