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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下被“采空”,監管呢
呂梁環城高速公路位于山西省呂梁市所轄離石區及方山縣境內,是呂梁交通發展史上第一條環城高速公路,為省級重點工程項目,由山西省高速集團出資40.78億元修建。然而從今年4月至今,該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大武往臨縣方向主線”被雙向封閉“返工”,原因是郭家溝1號大橋的1號橋墩到5號橋墩出現裂縫,其下聚星礦業和方山縣同巨礦業兩家鋁礦企業的礦區“采空區”。(9月20日《中國經濟周刊》)
一條僅38公里的地方環城高速,耗資高達40多億元,平均一公里耗資1億多,卻一“出生”就“生病”,運行不到半年就封閉“返工”。這讓人唏噓的同時,不得不追問:如此昂貴的繞城高速公路為何質量如此之差,投入使用后的監管又在哪里呢?
公路法規定,公路發展應當遵循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確保質量、保障暢通、保護環境、建設改造與養護并重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進公路建設。具體到呂梁環城高速公路的修建,不管是事前、事中或是事后,地方省市縣、具體的修建運營管理部門等,都有責任和義務確保該公路長久安全運營。而從現實看,這份責任和義務是缺失的。
據報道,2008年方山縣聚星礦業和方山縣同巨礦業完成審批開采手續,開采范圍包括現在呂梁環城高速必須經過的郭家溝大橋范圍;但2009年高速公路設計單位開始勘探這條路時,當時礦井距高速還有500多米;2012年設計單位下井勘探時,發現礦井距高速公路已縮短至約220米?!爸灰3?0米的距離,就符合安全設計條件”,因此當地政府曾與兩家礦企達成協議,答應為對方置換同等面積的礦區。
也就是說,要確保呂梁環城高速的順利施工和運行,當地有關政府應該采取措施確保兩個礦企不在高速路下方挖礦。高速路的修建和運營方,也應當就這一路段存在的潛在安全隱患,督促、提醒地方政府及時出手。遺憾的是,當呂梁環城高速郭家溝1號大橋段地下已經成了“采空區”,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運營單位,都沒有任何行動,直到裂縫出現,而危險就在一瞬間。
呂梁環城高速事件不僅要追責肇事礦企責任,還要徹查當地政府和高速責任方的監管不力問題。同時也提醒了有關立法部門:為保證礦區附近高速公路的安全運營,公路法應明確把礦區公路附近一定范圍的地下空間設置為禁采區域,明確監督主體。而在具體操作層面,公路建設方、運營方與地方各級政府等責任部門各自的建議責任、提醒責任、督促責任等應如何落實,需要責任到家,容不得半點兒懈怠和推諉。只有解決了這兩方面問題,礦區公路才能有安全的保障。(余明輝)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方山縣 高速路 鋁礦 采空區 呂梁環城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