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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新支付, 請給“明白賬”
新的支付手段層出不窮,但消費者在使用時,對如何收費、為何收費仍然“一頭霧水”。支付機構不能一邊大聲喊苦、強調成本,一邊卻攢著收益偷偷樂,而是應該既算好成本,也保護好用戶的利益。當然,保護用戶利益,不能依靠支付機構這一盈利主體的自覺,只能依靠監管部門的主動作為。
9月6日,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全面調整,金融業支持企業再出實招。其中,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餐飲、百貨類商戶受益最大,顧客在餐館刷卡消費,商家需要支付的手續費降了一多半。據央行測算,調整后全國各類商戶每年可減少刷卡手續費支出約74億元。
我國經濟正面臨下行壓力,企業經營困難增多。特別是不少餐飲店、百貨店,生意都是小本微利,看似不高的刷卡手續費,累加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此次刷卡手續費調整,商家的負擔明顯減輕,有利于進一步提升服務,讓消費動力更強勁。
商家的刷卡成本降了,消費者的支付成本如何,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近年來,在刷卡消費日益普及的同時,一些新的支付手段也層出不窮。掃碼支付、直接網絡支付、移動支付等更加快捷便利,大有后來居上之勢。然而,消費者在使用這些新的支付方式時,到底要不要交手續費?這些手續費是多少?由誰來付?似乎仍是一筆“糊涂賬”。
比如,用支付寶轉賬到銀行卡,在電腦端支付要收費,而在手機端支付則免費;微信轉賬給朋友不收費,但對方從微信中把錢取出來則要交手續費。鄰居小張就曾遇過這樣的尷尬:朋友借給他一筆錢沒要利息,幾個月后他用微信還款,對方取錢時卻掏了手續費,讓他很是過意不去。也有不少家長反映,給孩子報課外班交學費,老師就特意強調不接受微信轉賬,“便利支付”不那么便利。實際上,很多微信轉賬是在熟人、朋友之間進行的,這跟直接支付給商家有很大不同。哪個環節要收費、該怎么收,商家需要考慮周全,并在電腦或手機上給予明示,讓消費者在支付時,能有一個更合適的選擇。
支付寶近日宣布,自10月12日起,將對個人用戶超出免費額度的提現收取0.1%的服務費。這似乎預示著,新支付方式的“免費餐”越來越少。當然,資金在支付渠道之間劃轉,本身有一定成本。機構為資金安全、轉賬便捷提供服務,有所回報也是合理的。但在資金數字化的背后,消費者的支付成本不應該“虛化”。支付機構要跟消費者講清楚,電腦端和手機端轉賬有何區別?手續費用是哪個環節產生的?還有,一些打車平臺自動核算的打車費包括哪幾項費用?收費標準是什么?為何相同路程、基本同等時間下,打車費差距會很大?凡此種種,都要有一本“明白賬”,而不是讓消費者一頭霧水,眼見著屏幕上金額一閃而過,還沒來得及細看,錢就被劃走了。
用戶要為服務支付費用,而新的支付方式從用戶手中獲取的收益也要說個明白。如今在支付寶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賬戶里沉淀的資金不算少,這部分資金在銀行賬戶中會產生利息,按理說這些利息是用戶資金產生的,該歸用戶所有,但現在利息收入卻并沒有在其支付賬戶里有所體現,而是歸平臺所有。新的支付方式不能一邊大聲喊苦、強調成本,一邊卻攢著收益偷偷樂。要花多少成本、又享受了多少收益,都得攤開了一本賬,有個明白的說法。特別是隨著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市場集中度加強,排名前兩位的支付機構占據市場近八成份額,具備了壟斷地位,收還是不收就是支付機構說了算。所以之前先得定好規則,把賬算清楚,認可支付機構合理收益的同時,也要保護好用戶的利益。
未來幾年,新支付方式發展仍會加快。有機構預測,到2018年我國第三方互聯網在線支付市場交易規模將達到33萬億元。越來越多的消費和交易打破了線上、線下的界限,在這些交易中,消費者個人網絡信息、個人賬戶的資金信息能否安全,引發很多人擔心。實名制落實不到位、客戶信息泄露等,更為金融欺詐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機,成為新支付手段面臨的重大風險。確保客戶的資金和信息安全,始終應是金融機構最重要的責任。這需要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加強合作,在平臺融合、數據共享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系統、堵住漏洞,讓消費者的“錢袋子”更安全。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人民日報 新支付 請給“明白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