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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面積“男女有別”是打法律耳光
“都是村里的戶口,都年滿18周歲了,為何雙男戶能分800平方米,雙女戶就只能分550平方米。”據《河南商報》報道,15日,鄭州高新區丁樓村的多位村民向記者反映稱,村里最近貼出的安置房屋分配表,存在男女極端不平等問題。
安置房面積何以“男女有別”?相關部門的解釋是,“兩個男孩到18周歲了,趕上在截止日期之前劃宅基地了……而女孩年滿18周歲不能劃宅基地”。一般情況下,女孩出閣“嫁夫隨夫”,在男方獲得宅基地,這并不代表女孩沒有劃分宅基地的權利。
國家的《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和河南省內的都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既給男孩家庭發放,也給女孩家庭發放;《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準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不得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安置房補償面積應該是依據各家被占用多少宅基地、住房面積,而不是讓村干部隨意調配補償面積。
遺憾的是,上級機關表態:“辦事處對分房的事只負責監督,具體的辦法制定,還是在村里邊。”這顯然是不負責任的:監督也得監督規則失序,安置房面積搞性別歧視,明顯不妥,又豈能不糾偏?
□薛家明(公務員)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安置房面積 男女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