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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黑戶問題還原戶籍制度之本原
隨著北京在近日出臺《關于解決本市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有媒體梳理發現,自今年1月份公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明確無戶口人員落戶總體方案以來,已有超過20個省份出臺了無戶口人員落戶的實施細則。一些地方進一步細化了無戶口人員的分類。多地還優化了落戶程序,并強調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9月13日中新網)
無戶口人員,有一個由來已久的名稱——黑戶,具體來說可為分為8類,而其中占絕對主體的則是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根據此前的調查數據統計,在1300多萬的黑戶人口中,有60%與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有關。
計劃生育作為一項必須長期堅持的國策,自然是需要重拳治理的,但是,將此與戶口落戶掛鉤,雖然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其實是存在明顯硬傷的。畢竟來說,依法登記戶口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公民參與社會事務、行使各項權利義務的前提,這也是戶籍制度最本原的目的。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其中明確寫明——對出生的中國公民予以戶口登記,沒有任何附加條件。
讓人頗為唏噓不已的是,縱然有法律條文的保障,相關部門也曾三令五申“禁止將計生證明、超生罰款與戶口登記捆綁”、“將落戶、入學、低保與父母落實計劃生育情況掛鉤,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符,應當堅決禁止”,在很長的一段時里,黑戶的存在,成為許多人在參與社會公共事務,行使合法權利中的不可承受之重。
當我們將視角轉向計劃生育政策的“重拳”治理時,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是,落戶問題之所以能夠成為被廣泛仰仗的“治理手段”,也恰恰是因為戶口本身的政策性偏離。
如前述所言,戶籍制度最本原的目的在于,它是公民基本權利體現,同時個體社會義務履行的制度安排,戶籍是自然人確立公民身份的法律文件。而當它成為治理手段時,它超脫于法律語境下的權利義務范疇,變身為社會資源分配的身份象征。也正緣于此,才會產生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對立,以及由此而來的城鄉戶口差別。
在現代社會治理中,附著于戶籍之上的福利差別,正逐漸得到制度性正本清源。自上而下對無戶口問題的制度性破解,所著眼的也正是,要讓權利陽光普照到“黑戶”人群,在法律框架內實現權利覆蓋的“一個不能少”。
誠如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黃雙全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所言,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問題,其出發點就是要讓戶口登記回歸到它本來的面目——作為一種法律意義上的登記,讓公民正當地行使各項合法權利。(高亞洲)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解決黑戶問題 戶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