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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成互聯網行業潛規則 絕大多數沒有“加班費”
一名互聯網創業公司負責軟件開發的員工曬出自己近5個月的下班時間:4-6月,基本12點左右下班,因為項目是外包出去的,外包團隊只能在他們下班后再來公司對接;7-8月,9點左右,這段時間產品較為穩定;8月中旬開始,每天10點后下班,因為老板說對現在的產品非常不滿意,要求重新做一個新的產品出來,時間期限是一個月。他說,“我們實行嚴格的打卡制度,一天四次。晚上打完卡也走不了,還得繼續干活,周末加班沒有調休也沒有加班工資。”
另一名創業公司早期合伙人表示,如果將工作當自己的事業來做,就會自愿加班。他稱,“創業公司不能跟大公司比,我們一切都處于起步,也沒太多錢,必須得比別人快才行。要是每個人正點上下班,那時間耗那么久卻拿不出產品來,這幫人誰能養得起?”他坦言,創業公司基本上是以天為單位計算開銷和收入,需要盡量節約成本,開發產品以獲取投資。不過,選擇創業公司的每個人都已經做好了準備,“是給自己奮斗,大家都心甘情愿”。
釋疑
“彈性工作制”給加班找了更多借口
目前,許多互聯網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所謂彈性工作制,是指在固定的工作時間長度的前提下,員工可以自主地選擇工作的具體時間安排,以代替統一固定的上下班時間制度,一般互聯網公司要求上夠9小時即可。但是看似人性化的制度,真的可以給員工自由嗎?
某大型互聯網公司的程序員表示,“我所在的公司,上班時間10點左右,美其名曰彈性工作制,其實大家都不會來太晚。而下班時間基本是在9、10點,一天工作時間比要求的多出好幾個小時,但是沒有辦法。遇上我們的產品更新時候,大家更是要干好幾個通宵,周末也不休息。”他表示,加班雖然不是公司強制要求,但是按照領導給委派的任務和時間截點,如果不加班根本做不完,這樣就會影響自己的績效、甚至團隊進度,因此大家都會“被加班”,工作時間是“10、10、6”。
一名互聯網公司員工認為,“美其名曰的彈性工作制實際上給加班和通宵找了更多的借口。以前要打卡,統一規定早上9點多上班,考慮到第二天要早起,領導基本上8、9點就會讓大家都回家;現在倒好了,彈性工作制不是可以晚來一會兒嘛,熬夜加班都變成了理所當然。”上述員工認為,彈性工作制下,會形成熬夜加班的惡性循環。
此外,互聯網公司中有超過一半的公司有打卡上下班的考勤制度,其余的公司雖然沒有打卡的習慣,但是在考勤問題上也并非自由。
某大型互聯網公司的一名老員工向北青報記者表示,公司無需打卡,但大家不會無故遲到早退,并且加班很常見,因為“工作得有結果才行”。他說“不能保證工作時間就不能保證工作量啊。天天不在公司,能有結果嗎?”他稱,雖然不用打卡,但是領導的眼光是雪亮的,員工是否努力工作,直接關系到年終的考核。“我們公司每個團隊每年都要考核,考核中有10%的硬性指標,規定有人必須是不合格,這樣的人沒獎金、沒股票、不漲工資,如果太過分的話領導會直接讓你走人,還有誰敢不好好干呢?”另一互聯網公司員工也表示“基本上正常上班時間,活都做不完。根本不用打卡,少加幾次班,就算放假了。”
關注
多數互聯網公司沒有加班費
互聯網行業工資高、待遇好,是許多人的共識。根據艾瑞網的統計,去年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等多個城市的互聯網行業員工,其平均薪資都過萬,月薪1.5萬元以上的占25%,2萬以上的占14%。月薪1.5萬元以上需求量最大的公司依次是阿里巴巴、騰訊、美團、網易、360等。況且一些互聯網公司按照13-15個月的月薪發放工資,成為了許多人所羨慕的“別人家的公司”。
編輯:秦云
關鍵詞:996 互聯網行業 加班 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