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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完善補貼機制,保障農民利益
? 不讓種糧農民吃虧(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農村改革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
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保障優勢產區種植收益基本穩定
國務院決定,在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這是在推動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背景下,國家保障農民種糧基本收益、推動實施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和效益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
“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是在玉米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國家對各省區畝均補貼水平保持一致,補貼基期也在一定年限內保持不變。”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將有利于充分發揮價格對生產的調節引導作用,體現優質優價,促進種植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補貼制度的一大特點,是實行“市場定價、價補分離。”即玉米價格由市場形成,同時中央財政將對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給予一定補貼,并鼓勵地方將補貼資金向優勢產區集中,保障優勢產區玉米種植收益基本穩定。
按照國務院有關決定,中央財政將一定數額的補貼資金撥付至省級財政,并賦予地方自主權,由各省區制定具體的補貼實施方案,確定本省區的補貼范圍、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準等。補貼操作應當堅持公開透明,地方政府撥付補貼資金等應當充分利用此前糧食直接補貼的工作基礎,自覺接受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切實加強組織實施,確保將國家財政補貼資金兌付給玉米生產者。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目前已初步制定了本省區玉米生產者補貼方案。
編輯:楊嵐
關鍵詞:補貼 農民 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