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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婚紗照六大陷阱:樣片美輪美奐 拍完慘不忍睹
不加錢 中途撂挑子
28歲的小張在拍婚紗照時,更是遇到了讓她難以接受的加價遭遇。小張告訴記者,她是通過微博推送,發現一家在大興薰衣草莊園附近的婚紗攝影機構。誰知道,在半天室內拍攝場景結束后,他們轉戰室外后,攝影師卻撂挑子走人了。
“就是因為我們不肯加室外攝影的錢,攝影師說懶得和我們廢話,就走了。”小張說,他們夫婦和一名攝影師,一名化妝師還有一名燈光師到了世界公園進行拍攝。剛拍了兩張,攝影師就要求化妝師補妝。“但化妝師稱,我們套餐中不包括跟外景的錢,他跟著來,只是‘觀看’,不是來工作的。要是讓他給我補妝,需要每個場景多加150元。”小張稱,自己堅持不加錢,但是攝影師稱,她和愛人的臉上全是汗滴和油光,導致他無法拍攝。小張稱,因為不肯加錢,攝影師和化妝師“陰陽怪氣”地一唱一合,“他們特別大聲地看著我們說,差這點錢就別照婚紗照之類的。”僵持了一個多小時,小張仍是不肯加錢,攝影師竟然帶著化妝師和燈光師開車從世界公園走了,“當時我和愛人都傻了,我們身上還穿著影樓的衣服,因為交了押金,他們也不怕我們將衣服穿走。”小張和愛人只能在游人異樣的眼光下,穿著婚紗走到公園門口打車回到影樓。
“我愛人和他們經理吵了一架,才將外景錢從每個地方150元降到80元,多花了480元。第二天,我們又請了一天假,補了外景。”小張說,拿到成片后第三個星期,她想到影樓去開發票,到了地方卻發現,影樓已經關門。
機構跑路 耽誤婚期
今年3月份在北京婚博會上訂購了1.2萬元套餐的李先生則遇到了更讓人氣憤的事情。“我是6月份婚期,3月底訂購的婚紗,原本打算4月份照。誰知道,攝影店老板卻跑路了。”李先生告訴記者,跑路的公司在婚博上簽下的訂單很多,騙走的錢遠遠不止這些,至少還有幾十對新人被騙。
李先生稱,他是3月中旬在婚博會現場看到這家公司展臺的,他選擇了總價為1.2萬元的攝影系列,當場就交了3000元的訂金。“工作人員留下我聯系方式后,說安排好檔期給我打電話,再補齊余款。”一周后,工作人員聯系李先生讓他到店商定時間和補余款。“因為我的婚期比較急,所以希望能盡快拍攝婚紗照。他們當時說給我約在5月初,照完之后精修一周,在5月17日之前給我照片。我覺得時間還可以,就同意了,當場補齊了余款。”讓李先生沒有想到的是,交錢后,這家公司卻遲遲沒聯系他。直到5月3日,李先生撥打電話催促拍照事宜時,卻發現電話已經打不通了。
他覺得事情不對勁兒,趕到攝影公司卻發現,在公司的玻璃門上,一把大鎖橫在門把手上。透過大門看進去,里面已經是一片狼藉。除此之外,辦公區早已搬空,李先生這時候才發現已經被騙。“損失錢固然可氣,但是最重要的是把我的婚期都耽誤了。”記者搜索發現,在婚博會上被騙的新人不止李先生一人,甚至有人拍完了婚紗照,卻沒拿到照片,攝影機構已經關門。新人不但損失了金錢,更是耽誤了婚期。
律師提醒
合同盡量細化 方便事后維權
北京康普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吳立宏表示,婚慶行業的投訴近年來呈逐漸增加趨勢,這主要是婚紗影樓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問題。《消法》中有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即“知情權”。但我國法律中卻對侵害消費者“知情權”沒有具體的處罰規定,而且一些細節問題在法律上也不好界定,才導致了這個行業的潛規則。
吳律師表示,消費者在與商家簽訂合同時,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要盡可能將合同細化,“比如寫明化妝時要用什么樣的用品,衣服是什么樣的,不能口頭承諾,一定要寫在紙上,這樣日后才能有依據。一旦出現問題,也方便消費者維權。”
很多新人去拍婚紗照,到最終領取照片時,往往會被告知未入冊照片的底片,若需要的話要另外收費。吳律師稱,其實影樓的行為是不合法的,消費者享有自己照片的肖像權,影樓未經消費者同意,占有其肖像,構成侵權。根據《婚姻慶典服務國家標準》規定,“婚慶行業應將制作的照片、錄像帶、光盤等在規定時間內交付給客戶,而且要一并交出錄制過程中的所有原始資料,包括底片、錄像帶、數碼資料等。”(記者 張靜雅)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婚紗照 六大陷阱 樣片 美輪美奐 拍完 慘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