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四 年度剩余資金可結轉下年使用
項目資金下半年才拿到,年底就必須花完,否則就要被收回——不少科研人員吐槽的科研項目結余經費收回制度此次有了重大改革。
《意見》指出,科研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余資金可以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當年的錢花不完不用收回。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驗收后,結余資金按規定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在兩年內可以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兩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
編輯:楊嵐
關鍵詞:科研人員 科研項目 亮點 項目
copyright © 2004-2017 m.mkcnf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