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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上大學的事就這么難公開?
河南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學一事,持續受到社會關注。6月24日,河南省政府發出行政復議決定書,責令周口市人民政府在收到決定書15個工作日內,就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學申請信息公開一事作出答復。記者聯系到了王娜娜,然而,她尚未收到信息公開答復。(《法制日報》7月12日)
一起冒名頂替事件,總要有人站出來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僅看到涉案人員被誡勉談話,被處以行政警告、黨內警告等處分的消息。面對如“罰酒三杯”一樣的政紀和黨紀處罰,無論是王娜娜本人,還是旁觀者,都不會滿意。相比之下,在另一起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羅彩霞事件中,有多人被移交司法機關,最終接受了法律制裁,其結果更具示范意義。
冒名上大學
拒絕信息公開,政府部門與學校之間互相推諉扯皮,不是權力應有的姿態。這不僅僅是在挑戰《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也是在挑戰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因此,王娜娜向河南省政府提請行政復議,符合公民權利;河南省政府責令周口市政府公開有關信息,更符合程序正義。
對任何一起公共事件,權力必須以誠相待。不要和公民“躲貓貓”,不要想著糊弄老百姓,不要鉆法律法規的空子。公民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已經有了較大進步,一味糊弄,受傷的只能是政府的公信力。如果說冒名頂替是對王娜娜及社會公平正義的第一次傷害,則草草出具的調查結果與處理結果,事實上構成了第二次傷害。地方政府及相關學校在整個過程中,搞得越來越被動。
當地政府必須確保公開所有的信息,處理涉案人員更要有理有據。只有這樣,王娜娜事件的處理才有可能真正有滿意的結果。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王娜娜 冒名上大學 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