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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步車仿豪車外形:時速破百 山寨"路虎"1天出爐
無標準、訴訟難,中消協調研“代步車”
對于掛牌及生產許可證問題,多家生產廠商表示,國家沒有這種公告目錄,想掛牌也掛不了。
2012年7月9日,國務院發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在明確了新能源汽車產業主攻目標的同時,也首次明確強調“低速電動車不屬于新能源汽車”,因為其“無法達到機動車安全標準,不具備對于新能源核心技術的支持”。
多位生產企業表示,目前這類車輛的唯一賣點就是不用駕照和不用上車牌,如果國家一旦頒布相關法律,“電動代步車”生產企業至少要死90%。
由于低速電動車不能取得國家核準的機動車牌照和駕駛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針對機動車駕駛員違法行為的處罰細則,在面對低速電動車上路往往處于監管“失靈”狀態。
針對“老年代步車”瘋狂上路,2012年4月下旬,北京市交管部門曾專項整頓,正式認定“電驅動或燃油驅動的四輪代步車”為機動車,明確要依照對機動車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老年代步車”列入機動車管理后,對無牌的“代步車”,警方能夠依法扣留車輛。時隔4年多,代步車依舊瘋狂,不僅在北京,有廠商表示,“四輪代步車”已全國“開花”。
中消協曾經在2013年3月15日前就代步車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發布消費警示,呼吁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并遏制“老年代步車”違法違規問題。6月,中消協投訴部相關人士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代步車違規生產、銷售、違規上路的現象并未得到遏制,中消協也不斷收到有關代步車問題的咨詢和投訴,其中不乏導致消費者人身傷亡的惡性案件。
中消協已經展開對代步車市場情況、質量問題、安全隱患、社會管理等多角度的調查及維權工作,希望通過支持訴訟等工作引起相關部門及社會各界對代步車問題的關注,最終消除對消費者的安全隱患。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代步車 豪車 山寨"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