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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業負債近4萬億 東中部部分企業風險凸顯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機構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業內人士表示,面對高企的債務風險,地方政府考慮到維護金融環境穩定,傾向于采取循序漸進的、“?!钡姆绞絹砘馄髽I債務危機,對于以純粹債務違約的方式來實現市場出清的方式則非常謹慎。山西省日前在全國率先發布《關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細則》,提出2016年對山西省屬七大煤炭集團不發生抽貸行為,對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優質煤炭企業繼續給予資金支持,力爭煤炭行業融資量不低于上年。6月1日召開的山西省屬煤炭企業金融工作專題會再次要求,要政企聯合發力,確保山西七大煤炭企業集團不發生債務違約風險。有消息稱,山西省政府計劃為七大煤炭集團提供350億元增信擔保,并可能出具承諾函兜。
記者了解到,在其他一些省份,即使政府沒有公開發布這樣的細則,也往往會通過私下商議或口頭傳達的方式,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盡量對重點企業進行輸血?!耙话愣际歉鞯卣鹑谵k出面。在貸款方面,會要求銀行不降貸款余額,對貸款進行展期,并下調貸款利息。而在債務融資工具方面,政府則會通過直接注入資產、其他國有企業進行擔保等方式為企業注入信用,保證企業還能續發債券。”一位國有大行投行部人士表示。
不過,在產能過剩行業債務風險逐步蔓延的背景下,金融機構對于產能過剩行業的態度則是在“有保有壓”的大前提下,更為小心謹慎。
華夏銀行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其2016年明確,煤炭、鋼鐵行業表內外授信業務余額占全行表內外授信業務余額的比重控制在年初水平。在煤炭、鋼鐵業務較為集中的重點區域,制定“清收一批,轉讓一批,續做一批,重組一批,核銷一批,抵債一批”的分類處置計劃。
編輯:楊嵐
關鍵詞:煤炭 企業 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