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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獨生子護理假”淪為“口袋福利”
5月27日,河南省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獨生子女家庭再獲“福利”——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獨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護理假。《條例》明確,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后,生病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5月30日 新華社)
父母重病,如何兼顧事業與親情?這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話題,也是很多人都必須直面的現實問題。特別是對一些獨生子女而言,面臨的選擇更加殘酷。不請假,家中實在騰不出人手照顧父母。請假,不僅工資打折,有時還會被單位誤解,在職場競爭中失去優勢。河南這項立法,無疑在法律上解決了這一兩難問題,讓獨生子女有條件照顧生病的父母,拒絕“子欲養而親不待”的悲情。
徒法無以自行。再好的法律,都需要完善的配套和堅定地執行,否則,法律蘊涵的溫度,都只是“紙上福利”。事實上,這種擔心,并不是杞人憂天。以帶薪休假為例,早在2007年,國家就制定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維護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然而,頗為尷尬的是,全國總工會調查數據顯示,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帶薪休假落實率只有50%左右。同樣是“割肉”,企業能架空帶薪休假,誰又能保證不架空獨生子女陪護政策呢?
可能有人會說,福利政策有總比沒有好。有部分單位執行,也是善莫大焉。這樣的期冀,無疑是美好的。但現實中,讓“有條件的單位”先執行,沒條件的單位無限期延后,只能拉大社會成員之間的幸福指數。比如,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執行上級政策堅決,一旦獨生子女陪護政策開始實施,必然會快速跟進。而部分民企、私企,則會進行軟抵制。如此,獨生子女陪護政策豈不又會成為公務員的“專享福利”?
可見,好福利沒有得到好執行,只能拉大社會成員之間的差距。而這樣的拉大,有違政策指定的初衷和社會的公平。
因此,“獨生子護理假”完成立法動作,并不是萬事大吉。相關部門更要確保政策平穩落地,讓公眾穩穩地抓住這份幸福和善意。首先,相關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導,讓企業認識到“獨生子護理假”的社會意義。其次,要完善配套措施和政策性引導,讓企業有實施“獨生子護理假”的條件和空間。更重要的是,主管部門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按住“獨生子護理假”不放的單位,嚴格懲處,以儆效尤。
制定“獨生子護理假”,無疑是社會的進步。但讓這種福利不淪為“口袋福利”,僅僅完成立法動作還不夠,相關部門更需制定完善可行的配套措施、監督機制,以促進“獨生子護理假”的落地。而這才是公眾抓住幸福的關鍵所在。(薛家明)
編輯:曾珂
關鍵詞:獨生子護理假 口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