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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刑訊打死嫌犯獲刑 14年未被收監當上村支書
再審中,咸陽市檢察院認為,原判處刑不當。6罪犯以及辯護人稱原判認定部分事實有誤,定罪處刑不當,請求減免或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咸陽中院則認為原裁定認定事實正確。
2001年11月2日,咸陽中院作出再審判決,除了維持王會平7年有期徒刑外,其他人均給予加刑。張偉華犯故意傷害罪從4年改判為有期徒刑7年;王忠福從刑訊逼供罪改判為故意傷害罪,刑罰從緩刑改判為4年有期徒刑;華偉杰從緩刑也改判成4年有期徒刑;李永利從3年有期徒刑改判4年有期徒刑;侯軍社從3年緩刑改判為3年有期徒刑。
2016年3月15日,西安一位資深的法律工作者稱,中院在自己終審裁定后僅7天決定再審,在司法實踐中罕見。很可能當時裁定可能遇到了某種干預、檢察院欲抗訴或其他因素,使得中院在很短時間內推翻自己的終審裁定。
記者試圖聯系當時的法院院長,得知該院長已退休無法聯系。
到底是誰 忘記了將犯人收監?
再審判決書發出的同日,咸陽中院以(2001)咸法刑再第12號函,委托興平市法院給罪犯送達判決,并將該案交付執行。但案件并沒有完全執行。
2015年6月9日,當地一位村民在華商網“華商論壇”實名舉報涇陽縣涇干鎮雙趙村村支書王忠福有經濟問題和前科。原來王忠福2012年已重新入黨,并在當年當選村委會主任,2014年被任命為該村村支書。
咸陽有關部門調查發現,再審判決后,李永利和華偉杰已收監,但是王忠福和侯軍社兩人卻一直未收監。
2015年10月份,在有關部門的過問下,興平市法院才讓興平市公安局對王忠福和侯軍社執行逮捕。
2015年12月28日,正在村委會開會的王忠福被逮捕。侯軍社一直未見到人。
2016年1月6日,興平市法院在興平市公安局看守所給王忠福宣讀了14年前的判決書。由于此前多次審判中王忠福被羈押了3年6個月,以4年有期徒刑來算,王忠福還需要再被執行5個月14天的刑期。
記者發現了一份咸陽中院送達某部門的函,這份2016年2月13日出具的《關于對王忠福刑罰執行情況的函》顯示,興平市法院接到再審決定送達通知后,會同咸陽中院當時主辦法官、涇陽縣法院民警以及涇陽縣公安局干警先后多次去涇陽、禮泉,對本案取保候審的4名罪犯進行抓捕,先后抓到了李永利、華偉杰。王忠福和侯軍社未抓到。
咸陽中院稱,在這樣的情況下,主辦法官與中院審監庭副庭長將此情況共同向主管刑事、審監庭的兩名副院長進行了匯報,主管刑事的副院長與涇陽縣公安局局長、政委取得聯系后,決定由涇陽縣公安局協助對此二人進行收監。
2001年11月6日,咸陽中院執行干警與法官去涇陽進行抓捕未果,辦案人員將結果告知主管刑事的副院長,副院長稱可先將本案歸檔,尋找機會另行抓捕。
對再次收監,王忠福家屬表示質疑。王忠安說,當時他給弟弟辦的取保候審手續,而且還是保人。14年中,從未見到辦案人員找過他以及弟弟,在弟弟王忠福事業如日中天時,卻遭到了滅頂之災。
2016年3月10日,興平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興平警方此前一直沒有接到法院要求逮捕王忠福和侯軍社的逮捕令,直到2015年10月份他們才接到逮捕令。這位負責人說,法院的錯誤,不要強加到公安的頭上來,應該是“誰的孩子誰來抱”。還有人認為,法院忘記將罪犯收監,那么興平市檢察院干什么去了?
不管怎樣,王忠福的刑期只有幾個月了。同時記者獲悉,對于辦案人員涉嫌瀆職的行為,有關部門已展開調查。
然而被遺忘追究的似乎不僅僅是王忠福和侯軍社,當時在逃的派出所聯防隊員門長勝,十幾年似乎也沒有人想到去追究。(華商網-華商報)
編輯:曾珂
關鍵詞:警察刑訊打死嫌犯 未被收監當上村支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