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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金飾品 逃稅近80萬被控走私
采購員赴港十余次沒有報稅意識
趙靜案發后瘦了20多斤,在法庭上,她幾乎帶著哭腔陳述這次赴港海淘的初衷:“當時公司生意不是很好,香港那邊的同類商品比較便宜,我們每個人的收入與公司的效益掛鉤,我就是想年底多分點錢。”
為了幫公司降低成本,趙靜先是幫公司跟香港供貨方談判,把貨物總價從480萬港元“殺”到470萬港元。臨行前,趙靜除了隨身攜帶的貨款和差旅費,她還向公司申請了用于應酬的備用金,但偏偏就是沒有申請納稅的款項。
在公司干了五六年采購員的趙靜,往返香港不下十次,有時候是周末去香港采購自己用的個人物品,她頭腦中隱約知道在香港購買物品應該繳稅,但至于怎么繳稅以及繳納多少稅款并不清楚。而此前,她也從沒有替公司做過如此大金額的現金采購工作。在法庭上,趙靜說,一旦繳稅,可能公司所追求的差價利潤就不存在了。
從香港返回至北京時,趙靜將購買的紀念幣和吊墜裝在3個黑色的行李箱里,當時海關在無申報通道對她進行了檢查,發現貨物后查扣并開具了單據,讓趙靜繼續等消息。
提供假發票,被限制出境后自首
被海關查獲后的趙靜第一時間聯系了陳燕,陳燕授意說,趙靜的生日正好與查扣日期相近,讓趙靜跟海關說所有貨物都是她在境外的男朋友買來送給她的生日禮物,同時提供了假的貨款證明,以證實上述貨品總價約為七八十萬元人民幣。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但在2014年,趙靜前往深圳參加一個禮品展,之后她想去香港買生活用品,但在深圳羅湖口岸被海關拒絕,并讓其回北京找公安機關。趙靜返京跟陳燕說明情況后,陳燕才意識到這件事情沒有想的那么簡單,隨后兩人到公安機關自首。
此后,該家投資公司為這批偷逃稅款的貨物繳納了200萬元保證金。按照刑法的規定,陳燕、趙靜攜帶的貨物偷逃稅款已經達到5萬元以上,因此海關將該案件移送至檢方,對兩人以及投資公司按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海淘 金飾品 逃稅 走私 紀念金幣 投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