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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建設工程質量問題與對策”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全國政協委員,海南奧林匹克花園有限公司董事長馮川建:要重視過程監管和責任追溯
治理建筑工程質量問題重在過程監管和責任追溯。建議:
一、 調整地方建設行政部門現有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我國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施施工圖文審查和工程施工質量監督兩條線管理,兩者互相隔離,導致責任不清,主體不明,不利于問題的整改處理和責任追溯。建議合并審圖機構與質檢結構,對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竣工全過程監管,這樣有利于建筑工程質量問題的談判。
二、 切實杜絕直接分包,確保建設成本合理科學。建議通過嚴格的法規約束,明確承建單位分包層級數量和各層級利潤率,并加強審核監管,加大違規行為處罰力度,增大違規違法成本,嚴懲多級直接承包、倒賣標的違規單位和負責人,吊銷其施工資質,并記入行業誠信記錄,納入行業黑名單。
三、 加強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實施細則規定。建設工程領域雖然已有建筑法等法律法規,但在項目監督方面的法規仍存在較大空白。建議立法規定對政府質檢人員由于工作失職造成的事故,雖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仍需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對于民間社會性質的監理公司,則需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全國政協委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副部長楊志明:杜絕建筑工人無技能上崗現象
建設工程一線施工人員結構、技能直接影響著工程質量。目前,我國農民工占建筑施工隊伍的80%,總體技能偏低,欠薪時有發生,加強技能提升是建設工程質量的當務之急。所以,工程質量不高,在人力資源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兩難”:一是缺乏技能,穩定就業難;二是保障工資支付難。因此,建議:
一、 實施建筑業農民工技能提升計劃,使其成為提升建設工程質量的戰略工程。加大培訓力度,使從事建筑業的農民工都能接受一次政府補貼的培訓,到2020年基本消除無技能上崗現象。同步開展勞動技能競賽,探索突破職業技能鑒定的傳統路徑,對現場檢驗掌握技能有實效的,直接破格評為高技能人才。鼓勵大型建筑企業和技工學校進行工學一體、校企合一的新型培訓制度,逐步成為建筑業技能人才培養的重要渠道。
二、 建立建筑業農民工工資保障機制。建議采取“兩金三制加治罪”,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攻克頑癥,在易發生拖欠的建筑企業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在發生拖欠的市縣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完善并落實工程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責制度,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治理惡意欠薪制度,解決欠薪問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省政府負總責制度。
同時,還要努力推動住宿有改善、生產有安全、參保有辦法。
■全國政協委員,交通運輸部安全總監成平:加強政府對建筑工程質量的監管
建設工程質量問題是個系統問題。“豆腐渣”工程的出現,有的是因為趕工期、最低價中標、不按基建程序辦事,質量就停留在了口頭上;有的是交叉作業、夜間施工等違章行為嚴重影響了工程質量;有的是大規模建設,從業者特別是一線操作人員以農民工為主,流動性大,缺乏相應技能,這也制約了工程質量的提高。
政府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應該發揮更重要的作用。為此,建議:
一、 健全法律法規。在建設管理過程中,隨著管理模式的更新,在責任的劃定方面,也應該進一步細化,明確各方的參建責任,建立工程產品的出生證和身份證制度,嚴格質量問責,對行政干預也要追責。
二、 建立激勵機制。獎勵應該更精準,比如說某一個管理方法,或者某一個結構,能不能以人名命名,突出個人的貢獻。當前我們的工匠精神傳承出現了問題,成為好工匠的條件少了。弘揚“工匠精神”,應該具體化,這樣有利于學習和推廣。
三、 加強政府監管,健全質量監管體系,明晰質量監督機構的執法定位。細化責任清單,實施依法精準監管,讓監督檢查規范化、科學化,同時加大處罰力度。政府應該為好工匠創造條件,保證合理的工期、合理的資金投入。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質量 工程 建設 責任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