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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政協委員建議:小區地鎖應由一個部門監管
日前,本報報道了長沙部分小區業主、商戶等在小區公共區域私設地鎖,引發其他業主不滿,但業主投訴大半個月,甚至有的小區被媒體曝光多次,情況并未得到改善。報道刊發后,10多位市民致電本報熱線96333,稱自己居住的小區也有類似情況。記者調查發現,交警、城管、住建等多部門因各種情況均難以監管這種行為。長沙市政協委員陳樹建議,完善相關規定,將此方面的監管職責、監管權力集中到同一部門,強化監管。
困境一
交警稱歸城管管
城管稱歸交警管
本報此前的報道中曾提到,岳麓區格林星城小區的公共用地被門店商戶安裝地鎖,物業公司負責人稱他們無權拆除。業主喬先生從3月15日至3月22日,先后兩次投訴至交警部門及城管部門。但投訴大半個月,地鎖依然沒有拆除。
4月5日,記者就此詢問岳麓區交警大隊停車管理中隊民警劉自力,他是當時負責處理該投訴工單的交警部門人員。他說,在地鎖問題上,交警部門的管理區域主要是主次干道及對外開放的公共停車場,格林星城小區的情況并不在此范圍內,“這應該由城管部門來管。”
當日,記者聯系到岳麓區西湖街道辦事處城管辦,其工作人員稱,他們并沒有執法權,無法直接拆除地鎖,她建議記者去找岳麓區城管執法大隊西湖中隊。隨后,記者將此反映至西湖中隊,其工作人員稱,該處的地鎖應該屬于交警部門管理。
困境二
六七個部門聯合開會討論
未解決一個小區的地鎖問題
談起地鎖,芙蓉區文藝路街道文藝新村社區副主任胡哲涵相當頭疼,據其介紹,在該社區黃泥坑小區,居民私自設立的地鎖達80多個。
他認為,私裝地鎖、外部車輛亂停的根源是因為小區既沒有物業公司,也沒有業委會。“沒有物業管理,很難杜絕外面的車輛開進來,而小區居民在購買物業服務的問題上又很難達成共識。”
記者了解到,2015年4月8日,文藝路街道聯合芙蓉區城管局、區交警大隊、區物價局、街道城管辦、城管執法中隊、社區居委會等六七個部門的人員召開了有關該小區停車問題討論會。會議形成初步解決意見:一是要聯合公安、交警、城管、執法等部門對非法設置的地鎖進行強制拆除;二是交警要對小區交通進行疏導,包括完善基礎設施、施劃停車位、設置標志標線、安裝警示牌,安裝車輛道閘系統,完善小區內交通微循環設置;三是要引入專門機構對小區內停車進行規范化管理。然而,一年過去了,現實卻并非如此。
“街道城管辦拆了3個地鎖,就拆不動了。”胡哲涵搖頭道,那些阻礙執法的居民比城管人員還多,后續的步驟也就無法進行下去了。
編輯:薛鑫
關鍵詞:長沙政協委員 小區地鎖 公共區域私設地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