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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臨近高仿人民幣冥幣充斥市場:曝監管不力
北京市西城區一家小商店外售賣高仿人民幣冥幣的攤點。韓丹東 攝
隨著清明節的臨近,各種各樣的祭品充斥人們的眼球,路邊小攤、小店、超市等又開始大量出售高仿人民幣的冥幣,這類冥幣的幣張大小、顏色、圖案、面值等都與現行流通或曾經流通的人民幣極為相似。唯一的不同是,“中國人民銀行”字樣有所改變。如果不仔細看,足可以假亂真。
制售高仿人民幣冥幣的行為是否違法?該如何治理這種行為?
“從法律角度來講,制作、仿制、偽造人民幣的行為肯定是違法行為。”北京律師鄧云林說,人民幣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禁止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的行為。還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商業銀行法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薊縣支行客戶經理吳愛華說,高仿人民幣冥幣為了追求仿真效果往往在冥幣上印上“中國冥民銀行”、“中國冥都銀行”等字樣,這顯然是違法的。
不過,江蘇律師吉星宇認為,商業銀行法關于使用“銀行”字樣的限制規定,只是針對“單位”在其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所以不適用于生產制造冥幣的行為。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高仿人民幣 冥幣充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