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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全國摸排農村留守兒童 定期公布數據
原標題:即日起全國摸排農村留守兒童 定期公布數據
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將從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次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日前《關于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印發。
各省份民政部定期公布留守兒童數據
昨天,記者從民政部了解到,此次開展的摸底排查工作總體目標,就是全面、清晰地掌握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規模、分布區域、結構狀況,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學等基本信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并健全信息報送機制,為細化完善關愛保護政策措施,加強關愛服務力量調配和資源整合提供基礎數據支持,提高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實效。據悉,由于兒童的留守狀況及其基本信息是動態變化的,各省份和民政部將定期對外公布農村留守兒童的最新數據等相關信息。
父母沒有監護能力不滿16歲留守兒童
民政部介紹,摸底排查對象是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無法與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滿16周歲農村戶籍未成年人。排查內容包括農村留守兒童出生日期、性別、民族、就學、戶口登記、公民身份證號碼、身體狀況、居住地址、寄宿情況等基本信息,家庭情況、父母務工地點、家庭主要經濟來源、受委托監護人基本情況、村(居)民委員會聯系人和本行政區域農村戶籍人口中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數量。無監護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親或母親因重病、重殘等原因喪失監護能力。不滿16周歲農村留守兒童年齡計算時間截止為2016年7月31日。
農村留守老人婦女同步開展摸排工作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同步部署開展農村留守婦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掌握農村留守婦女、老人數量規模、分布區域等基本情況,由縣級民政部門統籌建立全縣(市、區、旗)農村留守婦女、老人信息庫,為協調推動相關部門開展農村留守婦女、老人關愛服務工作提供信息支持。《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確保數據真實準確的基礎上,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各項摸底排查工作任務。
□背景
“決不能讓留守兒童成為家庭之痛社會之殤!”
“決不能讓留守兒童成為家庭之痛社會之殤!”今年1月2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說。當天的會議其中一項重要議題,就是部署全面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
李克強指出,中國處在特殊發展時期,大量外出務工人員為我國經濟建設作出了特殊貢獻,但也因多種復雜的現實原因,形成了數以千萬計的留守兒童,這種現象短時期內恐怕難以消除。
“特別是個別極端事件的發生,嚴重沖擊著社會道德底線,刺痛著人們的神經。必須依法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落實基層政府、村委會和學校等的安全管理、監督、教育等責任,切實把保護和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責任落到實處。”他說。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全國摸排農村留守兒童 留守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