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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局官員執法檢查不檢點被行政撤職
原標題:執法檢查不檢點 紀律嚴懲沒商量
“他受委派擔任檢查組組長,對省內10家醫藥企業進行認證檢查,這是沉甸甸的重任啊,可是他卻頂風違紀,受到紀律處分,真是咎由自取。”近日,在討論福建省龍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羅分局副局長黃煥強違紀案時,該局一名干部痛惜地說。因違反黨紀,2015年10月,黃煥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并被行政撤職。
2015年9月,龍巖市直機關紀工委收到有關黃煥強的信訪舉報件,隨即進行調查核實。經過細致調查,工作人員發現他的違紀問題不止一起。原來,2014年5月至12月期間,黃煥強受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派,擔任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檢查組組長,對省內10家企業進行認證檢查,而他的一系列違紀問題也發生在這段時間。
經查,2014年5月,黃煥強在福州某醫藥有限公司檢查時,接受企業安排的高消費娛樂活動;同年6月,在廈門市檢查兩家醫藥公司時,多次接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南平市某藥業有限公司檢查時,收受兩箱當地特產“米粿”和一條名牌香煙;在寧德市接受某醫藥有限公司贈送的10粒片仔癀,價值約3800元……據查實,黃煥強在檢查期間收受被檢查企業贈送的禮品價值共計9350元,收受現金7440元。
2015年10月22日,經龍巖市直機關紀工委研究,并報市直機關黨工委批準,決定給予黃煥強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給予黃煥強行政撤職處分,相關款項和物品按規定收繳歸公。
黃煥強說:“就是因為有僥幸心理,我行我素,沒能時刻繃緊紀律這根弦,才犯下錯誤,我接受組織的處分。”(本報記者 陳金來 通訊員 賴志雄 林佩賢)
【執紀者說】
黃煥強在檢查期間對工作對象送的禮品禮金來者不拒,頂風違紀,必然要付出代價。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要牢記紀律和規矩,不觸碰“底線”,不逾越“紅線”。
——龍巖市直機關紀工委 鐵榕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食藥監局官員撤職 執法檢查不檢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