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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取消晚婚假 產假最長可達7個月
新京報快訊(記者黃穎 實習生郭錳)今日上午,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26次會議,審議《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
草案中,取消了此前的晚婚假規定,并明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也就是說,本次北京市計生條例修訂后,婚假仍為10天。
產假方面,保留了此前征求意見稿中的內容,規定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30天,配偶享受陪產假15天。同時,增加了一款內容,規定“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
照此計算,本次北京市計生條例修訂后,女職工產假在原來的128天外,還可彈性增加1至3個月,最長可達7個月。
早期報道:
北京將取消生二孩四年間隔 今年登記結婚不再享受晚婚假
法制晚報訊 (記者 李潔)北京的全面二孩政策從2016年1月1日起生效,去年12月31日前搶生的“二孩”仍將受罰。與此同時,本市將盡快修訂計生條例,將取消生二孩需有四年生育間隔的規定,同時,今年1月1日后登記結婚不再享受晚婚假。
針對全面二孩兒政策在北京如何落地的問題,今天下午,市衛計委作出回應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規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實施全面兩孩政策。
同時,本市正加緊修訂《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配套規章,確保政策實施前后計劃生育制度有效銜接。
據測算,北京市符合全面兩孩政策可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常住育齡婦女數量約增加236萬,預計2017至2021年間將累計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萬,年均新增出生人口約11萬,年度出生人口總量將達到30萬。2017年本市常住人口總和生育率將從1.1上升至1.6,出生堆積基本在三至五年內釋放完成,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歸常態。
生二孩將取消四年生育間隔
市衛計委表示,本市將加快修訂《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配套規章。堅持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取消晚婚晚育、生育間隔規定,完善再生育政策;增加符合規定生育的計劃生育獎勵假、配偶陪產假等福利待遇。而根據現行的“北京計生條例”規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于二十八周歲。
此外,法晚記者獲悉,北京計生條例修訂,將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做好政策實施前后獎勵和社會制約制度的銜接,對政策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繼續實行各項獎勵優待政策,對政策調整后自愿只生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各項獎勵優待。
今年1月1日后登記結婚不再享受晚婚假
2015年年底,曾出現準新人為“搶”晚婚假扎堆登記的情況。針對社會關注,北京計生條例尚未修改,晚婚假何時取消的問題,今天市衛計委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刪去了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的規定,2016年1月1日后登記結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獎勵假待遇。
編輯:曾珂
關鍵詞:北京擬取消晚婚假 產假最長可達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