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2016全國兩會專題報道>評論 評論
嚴打非法集資須疏堵結合
易發、高發的非法集資案件,涉案金額大,涉及人數多,化解處置困難,不僅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而且侵害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已成為影響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心腹之患”。據媒體報道,非法集資案后的河南村莊,就曾發生過父子斷絕關系、有人被氣死的悲劇。
從本質上看,非法集資不僅是一種詐騙行為,更是一種金融違法犯罪活動。《刑法》對此規定了四種非法集資類的犯罪。然而,非法集資案件何以屢禁不絕呢?這既緣于高收益的誘惑、投資人防范意識的薄弱,又緣于政府宣傳引導不力、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
李克強總理指出:要“扎緊制度籠子,整頓規范金融秩序,嚴厲打擊金融詐騙、非法集資和證券期貨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嚴打非法集資須疏堵結合,一方面要“有案必查,有惡必懲”,保持依法嚴打的高壓態勢,對非法集資活動形成強烈的震懾;另一方面要引導群眾摒棄不勞而獲的想法、主動遠離非法集資,不斷拓寬監管渠道,在事先防范上下足功夫,最大程度減少群眾損失。
事實表明:在利益的誘惑下,非法集資活動最易死灰復燃。一時的打擊未必能傷其根本,長期的嚴打才可能顯出成效。因而,政府和監管部門要敢抓、勤抓,更要善抓;每一個社會成員更要積極參與,切莫因貪小利而上大當。
編輯:秦云
關鍵詞:非法集資 監管渠道 利益誘惑 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