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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環保法拖累經濟發展”的謬論當休矣
11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就“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03-11來源:中國青年網)
近年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各方對此也高度關注,“環保”更是成了今年兩會高頻詞。然而,自從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頒布實施以來,卻出現了一些不合時宜的質疑聲,認為“新環保法拖累了地方經濟發展”,這一疑問的實質,就是在認為,為了發展經濟可以犧牲生態環境。
在這一點上,我國是有著深刻教訓的。一些人和地方為了追求一已私利,為了追求自己所謂的政績,為追求GDP的增長,有的明明知道某個項目要產生污染,要破壞生態環境,卻還要引進,還要發展。他們將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對立起來,好像發展經濟就得破壞環境,保護環境就無法發展經濟。
為了追逐經濟利益,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經濟發展,從短期看取得了經濟利益,提高了財政收入,提高了人民的收入水準。但是,從長遠看,是得不償失的。以環境污染為代價取得的經濟發展,不僅破壞了環境,而且損害了人民身體健康,降低了人民生活品質。而且污染者在使用環境資源時所聚集的財富,與修復治理其破壞環境所需成本相比,相差成百上千倍,代價十分巨大!
對此,習總書記在國內外多種場合就綠色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發表講話,“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論述,傳達出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就在3月10日上午,習總書記在青海代表團參加審議時仍強調,一定要生態保護優先,扎扎實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保護好三江源,保護好“中華水塔”,確保“一江清水向東流”。
其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綠色發展的理念,將“綠色發展”定位為我國長遠發展的科學發展理念和發展方式以來,“新環保法拖累經濟發展”的謬論就當休矣!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態環境很關鍵。當前,補齊生態短板,探索綠色發展之路,是擺在各級領導干部面前的重大課題。解決環境與發展之間的矛盾,既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不但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還需要將綠色發展理念和環保生活理念根植于廣大群眾心中,并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在推動綠色發展中實現均衡、節約、低碳、清潔、循環、安全發展,讓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并行不悖。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生態環境 發展 新環保法拖累經濟發展 謬論 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