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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3月4日參加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民建、工商聯界委員聯組會時的講話,全面闡述了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理論、方法、政策以及具體措施,為長江經濟帶發展、落實精準扶貧、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營造良好創新環境、民營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等發展目標指明了方向。
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改革開放的制度性成果,是中國共產黨確立的一項大政方針,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黨的十五大把“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確立為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明確提出“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四中全會則從各個方面提出了確保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鼓勵民營企業依法進入更多領域,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更好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等具體政策建議和實施方法。這說明黨在堅持基本經濟制度上的觀點是明確的、一貫的,而且是不斷深化的,從來沒有動搖,這是不會變的,也是不能變的。
編輯:秦云
關鍵詞:經濟制度 非公有制經濟 公有制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