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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場吁求監管守土有責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四項十七條”要求,全面部署改革創新監管機制和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要求加快建立權責明確、執法有力、行為規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
在社會經濟總量盤子不斷增大與公共政策積極推動下,旅游正成為國人重要的休閑、消費方式,對提升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拉動國內消費、提振經濟活力等都大有裨益。僅2016年春節黃金周,全國共接待游客3.02億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長15.6%;實現旅游收入3651億元,按可比口徑增長16.3%。旅游需求旺盛,旅游市場日益做大,旅游涉及的行業經營主體,包括旅行社和各類住宿、景區、餐飲、交通、購物、娛樂,以及在線企業已達數十萬家,直接、間接從業人員數千萬,旅游產品、業態和服務方式、交易方式不斷變化,旅游全過程的每個環節都存在一個規則建立、更新、維護等需求,客觀上要求市場監管快步跟進。另一面,旅游者維權意識“水漲”,亦要求維護旅游市場秩序隨之“船高”,打擊侵害旅游者權益行為更為有效。
面對監管滯后導致旅游市場粗放現象,《通知》從市場監管層面著眼、給力,以市場整治為抓手,旨在構建有序消費環境、塑造誠信社會風尚,可以說是號準脈象,對癥下藥,精準發力。其中一個亮點是,為相關管理部門列出責任清單,旅游、公安、工商、交通運輸、文化、稅務、質檢、價格主管、商務、通信主管、網信、民航等部門都進入清單之中。例如,公安部門是“依法嚴厲打擊在旅游景區、旅游交通站點等侵害旅游者權益的違法犯罪團伙,及時查處強迫消費、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等”。旅游、公安、工商等傳統管理部門之外,網信、通信也被納入視野,足見《通知》對新業態——在線旅游的重視。可以預見,監管者責任邊界清晰一分,職能部門相互推諉就少一分,旅游者權益保障就多一分。
建立責任清單也好,走向綜合治理也好,無論監管層面作多么復雜的調適,落到旅游者層面,關鍵還是“看療效”,就是:當旅游者在消費過程中感覺權益受侵害時,投訴有門并保障有力,正義以及時、合理、看得見的方式實現,而不是被當皮球踢。有時,旅游者未必十分清楚各監管部門的權限,或者自己所遇問題的屬性,這要求監管機制要有一定的靈活性,先把旅游者投訴單接下來,在內部傳遞、解決,最后將結果呈給旅游者,不能因為旅游者所反映問題不屬自己職責而拒人于千里之外。多部門分工合作監管,勝在人多力量大,但要守土有責,降低組織溝通成本,避免“九龍治水”之患。
責任清單是第一步,進而要落實問責制,終致權責對等。在過往,個別地方發生侵害旅游者權益的事件,屬地監管部門往往采取“胳膊肘往里拐”“幫親不幫理”態度,很大程度上與權責不對等有關。假如,“葫蘆官判葫蘆案”事后存在被追責的風險,監管人員事前就會打醒十二分精神。《通知》有“對接到旅游投訴舉報查處不及時、不依法對旅游違法行為實施處罰”等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的描述。綱領性、原則性規定,進入實際運行時,存在一個細化問題,需在實施中予以進一步明確。
旅游市場健康發育,要市場主體、行業組織、監管部門、消費者等多方呵護,要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制度供給。其中,監管力量在維護市場秩序上責無旁貸,也無可替代。監管機制核心在于,各行政主管部門各司其職并密切合作,以法治精神承擔自己的責任,規范經營者的行為。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旅游 市場 監管 黃金周 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