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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3篇網絡熱文均為虛假 網信辦:整頓造謠微博微信
◎發布此類假信息是否需擔責?
網上造謠構成犯罪將被追責
姜軍說,《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造謠、誹謗或者發表、傳播其他有害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姜軍說,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每一位網民都可以自由地在互聯網上發布信息,發表觀點。但自由是以秩序為前提的,任何人在網絡空間的言行,都不得損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胡編亂造、造謠生事、胡作非為,將受到道德的譴責,乃至法律的懲處。
◎國家將如何監管虛假信息?
制定網絡誠信系列規章制度
姜軍介紹說,目前,中國有近7億網民,每天產生信息量300億條。對虛假信息的監管,網信辦一方面扎實推進網絡立法,努力通過健全的制度體系來推動“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另一方面積極開展日常治理和專項整治。2015年,全國網信系統全年依法約談違法違規網站820余家1000余次,依法取消違法違規網站許可或備案、依法關閉嚴重違法違規網站4977家,有關網站依法關閉各類違法違規賬號226萬多個。
下一步,網信辦還將醞釀制定涉及行政復議和網絡誠信、網絡金融管理等一系列規章、制度、規范性文件,對違法違規信息處置、約談、行政執法程序作出全面規范,加強監管。
◎如何處理違規的網絡平臺?
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曝光追責
姜軍強調,需要指出的是,在這起事件以及很多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輿論事件中,一些媒體及媒體法人微博、微信賬號的參與轉發和報道,對輿情發酵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姜軍稱,在互聯網時代,人人都可以在網上發聲,人人都是信息源、傳播者。作為媒體工作者,包括媒體法人微博、微信賬號運營者應該以高標準要求自己,嚴格遵守新聞紀律和職業規范。
下一步,網信辦將進一步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針對虛假信息、非法網絡營銷等近期較為突出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持續清理造謠傳謠、侵權假冒等不良網絡生態信息,對構成違法違規的依法追究責任,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維護健康有序的網絡空間。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一個病情加重的東北村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