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結果
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并公開審理認為,被告人趙玉令心胸狹窄,思想意識封建落后,因女兒、女婿在美國工作,便認為二人應當幫助解決家庭中的所有困難,而當其愿望未能滿足時,竟起殺人之惡念,將女兒、女婿當場殺死,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依法予以嚴懲,其雖有自首情節亦不能從輕處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判決被告人趙玉令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留美博士被父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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