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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愛情“求偶季”
“發小”迎生在云南做生意,去年他回鄉不到一個月,就與本地一個姑娘“閃婚”了。到云南后,他發現女孩父母隱瞞了她患有嚴重肺疾的事實,醫療費用昂貴。迎生提出要離婚,并要求退還15萬元聘禮,女孩父母堅稱離婚會破壞女兒的名聲,拒絕退款還索要了4萬元名譽損失費。這一折騰,花掉了迎生父母至少10年的打工積蓄。
這種“速配”婚姻引發的鬧劇,在鄉村很常見。很多年輕人都是春節前后十幾天將結婚手續全部辦妥,再和配偶一起外出打工。很多父母都是將全部的積蓄壓在小孩的婚姻上,一旦婚姻失敗,家庭即陷入破產的危險。
與傳統鄉土社會的婚姻相比,“速配婚姻”保留的形式通常只剩下納徵和成婚。而且傳統意義上的納徵是一種儀禮象征,代表了婚姻的初步商定,但隨著聘金的步步升高,聘金逐步成為父母“剝削”女婿的一種方式。從人們經常將嫁女兒說成“賣女兒”就能看出,納徵的傳統意義業已消亡殆盡。
對于成婚而言,人們并不重視這個儀禮。由于平時大家都在外務工,并且大多時候處在不同地方務工,男方最想做的是將女孩帶到自己的務工相處,讓女孩盡快懷孕。女方父母深知這點,因此不會輕易答應,除非有高價的聘金,女孩父母才會同意女孩同男孩一起出外務工。
那么,是什么因素造成了這種鄉村婚姻的“大躍進”的怪象呢?首先,工業化和城市化。當前中國正處于劇烈的社會變遷中。婚姻的傳統與現代的反差,正反映了巨變中的傳統農村的一場革命。人們的思想觀念開始不再拘泥于婚禮的繁文縟節,而以實用主義為導向。
其次,城鄉二元分割的戶籍制度也扮演著重要角色。由于戶籍制度限制,大量農民工不能在城市立足,必須回老家完婚。因此他們必須把握住這短短的十幾天的“求偶季”,一旦錯過,他們必須再等一年。
其三,農村性別比嚴重失衡。在我所調研的村莊,大多數家庭只要沒有男孩,就會一直生下去。而只要女孩到了適婚年齡,便會一直有人上門做媒,男方為了將女孩接進門,會盡可能地將婚姻的所有手續在最短的時間內辦好,并希望女孩盡快懷孕。
農村婚姻“大躍進”的怪象,讓農村婚姻變得越來越脆弱,一旦婚姻家庭變得不穩定,便會影響到農村正常的生活秩序。(吳文兵)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鄉村愛情“求偶季” 農村婚姻“大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