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法制辦負責人答問:為何建設法治政府?怎樣建設法治政府?
原標題:為何建設法治政府?怎樣建設法治政府?——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熱點問題答記者問
本報北京1月4日電 (記者張璁)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綱要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能否簡要介紹一下制定綱要的主要背景和過程?
答:黨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確立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黨的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對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
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指出,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作為國家行政機關,負有嚴格貫徹實施憲法和法律的重要職責,要規范政府行為,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在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的報告和講話中指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執法是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各級政府必須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強調,要更加自覺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依法治理經濟,依法協調和處理各種利益問題,避免埋釘子、留尾巴。
李克強總理在本屆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明確提出全面建設法治政府;在國務院黨組會議部署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時指出,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要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不斷提高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領改革發展破障闖關、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公正,增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在法治軌道上推動政府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在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增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為適應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新形勢、新要求,切實解決當前依法行政面臨的突出問題,實現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奮斗目標,亟須對法治政府建設作出總體設計和全面規劃,確定法治政府建設的總藍圖和路線圖、施工圖。
2013年3月,國務院法制辦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啟動了綱要起草工作。在廣泛聽取意見、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見稿,于2013年9月、2015年3月兩次廣泛征求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部分較大的市人民政府的意見,召開10余次專家論證會及地方、部門征求意見座談會,經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綱要草案。2015年7月31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綱要草案。2015年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綱要草案。2015年11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綱要草案。
2.制定實施綱要有什么重大意義?
答:制定實施綱要,確保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重大舉措,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僅要實現物質文明的小康,同時也要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小康。黨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確立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項重要目標,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又進一步明確了這一目標要求。未來5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時期。沒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難以保障社會公正、促進社會和諧,使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當前,我國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對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法治是改革發展的可靠保障,厲行法治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破解改革難題,厚植發展優勢,必須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更加自覺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依法治理經濟,依法協調和處理各種利益和問題,避免埋釘子、留尾巴,使國家和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近些年來,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成效顯著。同時,必須清醒看到,法治政府建設在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等方面還存在不少“短板”,在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和嚴格公正實施法律法規等方面亟待加強。建設法治政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具有示范性和帶動性的關鍵環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迫切要求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具體化、措施系統化,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3.起草綱要遵循了什么樣的總體思路?
答: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一項戰略性、全局性和系統性工程,需要立足全局和長遠統籌謀劃。為此,綱要起草突出了5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把黨中央關于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具體化、系統化。
二是全面落實新一屆國務院的新要求、新部署,著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的活力。
三是體現改革方向和問題導向,著眼于解決當前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針對性、實效性強的改革和法治舉措,回應人民群眾期待和實踐需要。
四是反映各地方、各部門建設法治政府的創新經驗和成果,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先行先試。
五是與近些年來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等文件相銜接,堅持在繼承的基礎上創新和發展。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根據建設法治政府的總體目標和衡量標準,針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面臨的突出問題,按照行政權運行的基本軌跡和依法行政的內在邏輯,依次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等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每方面任務都規定了具體目標和實現舉措,努力做到可細化、可操作、可評價。 答:綱要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明確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衡量標準。
第三部分是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強調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從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加強理論研究、典型示范和宣傳引導等4個方面提出了具體保障和落實要求。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法治 政府 建設 行政 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