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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紀傳媒公司及原總裁沈顥罪案啟示錄
懺悔:媒體應堅持為公共利益服務
如今,對于親手打造了一紙風行的沈顥和他的創業伙伴們來說,要付出的代價實在太沉重:除了自己難逃法律懲處,《21世紀經濟報道》被責令整頓,21世紀網被責令停辦,《理財周報》被吊銷出版許可證,21世紀報系的公眾形象一落千丈。
“千里之堤,潰于蟻穴。長期小問題的累積終于造成了崩潰,悔之晚矣!”在庭審的最后陳述階段,沈顥站了起來,展開長達3000余字的悔罪書,表達自己的痛悔。
“作為總裁,要負很大的責任。”沈顥說,自己不應該過分追求經濟效益,目標有時不合實際。媒體是為公共利益服務的,但是媒體又需要通過商業活動獲取收益來維持自身的發展,這使得媒體業在定位上有天然的矛盾沖突性,需要特別的平衡。
“公司業務這幾年發展較快,由于自己一直更多地從事采編工作,對經營業務較為陌生,也由于自己性格上的弱點和管理能力上的短板,所以在經營管理上過于松懈。久而久之,方向發生了偏差,釀成大錯,直到走上了違法的道路而不自知。想起來覺得非常愚蠢,又十分痛心。”沈顥沉痛地說。
對于“有償不聞”造成的社會危害,沈顥也一一列舉:
——深深傷害了被侵害的企業。企業不僅遭受了財物上的損失,企業自身的發展規劃也被打亂了,企業與媒體的關系陷入了一種錯誤的惡性循環中。這種事件蔓延后,實際上也擾亂了資本市場,甚至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整體經濟的發展。
——深深傷害了媒體自身。二十一世紀傳媒公司自創立以來,一直以“公信力至上”為目標,但這些行為卻違背了自己的承諾。新聞媒體本應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在新聞報道中應秉承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不應受到商業利益的影響,更不應為商業利益所左右。而“有償不聞”行為玷污了新聞業的這些基本原則,不僅使二十一世紀傳媒公司失去了公信力,也使整個媒體業蒙羞,使社會對媒體業發出質疑,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媒體業最寶貴的社會信任度。
——深深傷害了記者,撕裂了他們的職業理想。記者報道的選題要受制于公司牟利的需要,寫或者不寫以及怎樣寫,稿件完成要不要刊登,很多時候成為“新聞敲詐”的籌碼。
“這種懺悔的過程有一種撕心裂肺的感受,非常痛苦,痛定思痛,我想只有經過這種欲火重生的階段,才有未來鳳凰涅槃的機會。”沈顥說,“違法者必須接受法律的處罰,我也愿意接受法律的懲處,以自己的真誠努力去贖罪。”
陳述結束之際,沈顥再次道歉。“如果以后有機會,我愿意(向被害企業)登門致歉、負荊請罪。我也要告誡新聞媒體業的同行們,要以二十一世紀傳媒案為教訓,徹底清理行業不正之風或者潛規則,堅持媒體公信力至上的原則,堅持為公共利益服務,以二十一世紀傳媒與我個人的悲劇為警示,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在經歷了這次事件后,希望社會公眾重拾對傳媒業的信任。”(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二十一世紀傳媒 沈顥 罪案 啟示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