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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40年前標準補發工資有違公正
雖然是40年前拖欠的工資,但今天的人們處理這一事件的態度與方式,隱含著現代社會的某種公正缺失:不是缺乏公正觀念,而是認識到不公正依然選擇這樣做。
武漢某醫院退休的高女士偶然發現,自己1975年至1977年被派往非洲工作期間,家人忘記去醫院替她領工資了,事后醫院也未通知她補領。她找到醫院后,醫院承認疏漏,但只愿依據當年標準補發30個月工資共2040元。“上世紀70年代的2000元跟現在的2000元,差距太大,我無法接受”,高女士的不滿引發了輿論的廣泛關注。
拖欠40年的工資,如今只按照當年的標準補發,這種個案當屬特例,但在今天崇尚公平正義的法治背景下,高女士的遭遇又不單是個人維權的事情,也折射出社會上依然缺乏對公平理念的守護。
按什么標準補發,不僅關系到高女士的合法權益,也凸顯出用人單位秉持什么樣的價值理念。雖然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人的假設都肯定了市場主體的趨利本性;但無論是在我們的常識判斷中,還是用法律專業知識做判斷,這種“刻舟求劍”式的補發工資,都有違市場法治公平理念,更漠視了國家勞動法治所塑造的公正秩序。無論是按照銀行利息進行補償,還是參考如今的工資標準進行補發,都可以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式進行協商。不過,醫院拋棄最基本的公正考量,并不意味著醫院堅信自身的行為正當。
令人深思的地方正在于此。只要是正常的人,都會知道這種補發不公正,也能預料到一旦當事人成功進入司法救濟渠道,如此補發標準也經不起法律推敲;但醫院依然選擇這么做,恐怕傷害的是社會公正的基石。由此,這雖然是一起完全私人的個案,卻有其值得討論的價值。
一葉知秋。雖然是40年前拖欠的工資,但今天的人們處理這一事件的態度與方式,隱含著現代社會的某種公正缺失:不是人們缺乏公正的觀念,而是認識到明顯不公正,但依然選擇這樣做。一個社會中,什么是公正,如何做到公正,一直以來都是人們熱議的話題。但我總相信,現今的社會里,即便傳統被打破,法治尚未完全彰顯,我們至少還擁有一些“共同的善”,擁有對公正最基本的判斷標準,擁有對社會公正共同的敏感度。美國哈佛大學的桑德爾教授在其有關公正的公開課中,尋找一種有關公正的第三條進路:培養我們每個人的德性,作出我們應該做的、公正的選擇。事實上,面對公正,我們每一次的選擇,都影響著社會公正的實現。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拖欠工資 40年 補發 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