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教師“虐童”別讓“家規”替代了法律

2015年11月25日 15:14 | 來源:新京報
分享到: 

近日,臨沂市經濟開發區禹韓小學的一年級孩子,集體接到老師的指令,要求每個學生打自己的嘴巴100下,而且必須高高抬起,重重落下。據報道,出事后,那名老師已經調離了這所學校,去其他地方教課去了。

其實,近些年,類似虐待兒童的事件頻頻發生,表現多種多樣,尤其是幼兒園屢屢曝光此類事件。例如,有的幼兒園為提高出勤率長期給孩子服用“病毒靈”;有的幼兒教師用針扎幼兒逼其喝尿;還有的幼兒園老師用熨斗燙傷幼兒等。三年前,浙江溫嶺幼兒教師顏某某及其同事涉嫌虐童的照片一經網絡曝光,輿論嘩然,網民紛紛要求嚴懲肇事者。顏某某很快受到刑事指控,雖然后來只被處以15天的行政拘留處罰,但這一事件無疑應該讓虐童者警醒。

就在虐童事件不斷曝光之際,正好刑法修正案(九)處在征求意見期間,虐童事件促使虐童入刑的呼聲高漲。不久前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終于回應了人們對這個問題的關切。即在原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罪)之后增加一條:“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這一罪刑單位的設置,無疑為虐童行為劃定了更為嚴厲的紅線,使處治虐童事件多了一種最嚴的選擇。

事實上,現行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對于虐童行為都有禁止性規定。如教育法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教師法規定了教師應當履行“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的義務。教師法還規定,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虐童行為入刑后,上述規定與刑法有了更好的銜接。

回到臨沂這起事件中來,當事小學的校領導竟然評價這位老師只是“一時糊涂”做了錯事。如今將這位老師調去其他地方教課似乎就是對這件事的處理結果。如此輕描淡寫的做法明顯違背了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甚至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作為一名小學老師,自己雖未動手,卻下令學生們自己掌嘴100下,或許這算不上虐待被看護人且情節惡劣,但這種行為至少已嚴重侵犯那些未成年學生的人身權利,與浙江溫嶺的虐童事件相比,其針對的是全體學生,惡劣程度未必輕多少。說到底,這種做法有以單位“家規”代替依法處理的嫌疑,值得進一步思索。

□金澤剛(同濟大學法學院教授)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教師“虐童” 自己打嘴巴

更多

更多

久草日韩精品暖暖的在线视频,精品国产综合色在线,极品少妇粉嫩小泬精品视频,青青热久免费精品视频在线播放
亚洲欧美日韩精品成人 | 日韩在线欧美精品 | 午夜最新国产一区二区 | 亚洲色影视在线播放 | 在线观看免费国产精品 | 中文字幕免费久久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