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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省份公布養老金并軌方案 最低200元最高1萬元
13省公布養老金并軌方案
多地設10年過渡期 確保待遇不降低
養老金并軌在地方層面上加速落地,在此過程中,“養老金待遇會不會下降”成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尤其是“中人”普遍擔心的問題。
事實上,《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即: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然而,對于過渡性養老金的發放問題,《決定》并沒有明確。對此,地方上的實施意見進行了細化,甘肅、天津、云南等地均在意見中明確提出,對于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準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后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此外,各地還均提出了“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李實此前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當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年漲幅差不多在10%左右,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適當降低漲幅,這樣增幅一大一小,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待遇差”將會逐步縮小。
編輯:楊嵐
關鍵詞:13省份公布養老金并軌方案 公布養老金并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