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審要帶身份證,如果當事人腿腳不方便,家人還需帶著老人持當天或當月報紙的照片去復審,我覺得這種做法特別不好,老人年齡越來越大,每年做這么一次。
都讓人心里特別不舒服,我要證明我活著,是多么殘忍。為什么不能通過其他方式,比如在節假日期間去看望慰問下老人等方式,只要能知道老人還活著就好了。”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老人證明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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