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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戰條例落地四川:省政府部門應配備2名黨外正職
原標題:統戰條例落地四川:省政府部門應配備2名黨外正職
日前,四川省委印發《四川省<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條例》,加強和規范四川統一戰線工作,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
《實施細則》是四川關于統一戰線工作的第一部黨內法規,共10章、55條,規定了各級黨委(黨組)、統戰部門、有關組織和單位在統一戰線工作中的基本職責。條款在中央《條例》基礎上增加9條,主要結合四川實際,就一些政策措施進行了細化明確。
省政府組成部門中應配備2名黨外正職
對于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實施細則》同樣進行了細化,明確加大黨外代表人士遞進培養力度,安排優秀黨外代表人士在中層正職崗位歷練。
四川省委統戰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是結合我省黨外干部培養工作實際,就著力解決黨外代表人士在成長過程中的職級臺階問題提出的要求。”
《實施細則》還就黨外代表人士的實踐鍛煉、黨外正職配備、黨外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等作出具體規定,明確了:
選派掛職鍛煉的干部中,黨外干部比例不低于10%;
非中共黨員在各級人大代表中的比例不低于35%;
省政府組成部門中應當配備2名左右黨外正職;
黨外干部在各級后備干部隊伍中的比例不少于10%等。
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成立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
關于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實施細則》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成立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
結合四川實際,進一步明確了:
鄉(鎮、街道)黨組織設置專(兼)職統戰委員;
統一戰線工作任務重的省、市(州)黨委派出機構應當設置統一戰線工作機構;
縣(市、區)黨委派出機構和統一戰線工作任務重的政府部門黨組(黨委)應當明確專人負責統一戰線工作等規定。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統戰條例落地 四川 統一戰線 黨外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