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延魯稱,釋永信利用寺院的招生辦公室多次向他索要財物,釋延魯向成都商報記者提供了憑證。釋延魯稱,2010年2月初和2012年1月,釋永信借使用少林寺房屋為由,要求自己給錢。釋延魯分兩次向釋永信的個人賬戶各支付了100萬。2012年底,釋永信再度要求他支付200萬元,釋延魯拒絕支付。
而釋延魯提供的證據中,確實有一張2010年2月9日釋永信的銀行轉賬開卡憑條,金額是100萬元。同一天,釋延魯有一張100萬元有“貸”款字樣的銀行票據。
編輯:曾珂
關鍵詞:釋永信收巨款證據 貼身侍者舉報釋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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