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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xié)委員為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獻策
全國政協(xié)委員朱永新等聯名建議:保障留守兒童的親子團聚權
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計算,我國現有6000多萬留守兒童。雖然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和關愛行動有力地促進了轉型時期農村留守兒童的成長發(fā)展,但2014年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組織實施的“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狀況調查”數據表明,農村留守兒童監(jiān)護缺失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根本解決,親子長時間分離導致農村留守兒童在身心健康和發(fā)展方面存在諸多問題,迫切需要通過各種措施保障留守兒童的親子團聚權。
建議:加強宣傳和普及力度,讓全社會關注關愛留守兒童。通過宣傳增進全社會共識,多管齊下,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推動。積極宣傳政策法規(guī),加大《兒童權利公約》、《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規(guī)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力度,讓全社會和農民工群體認識到親子團聚和溝通的重要性。
加強對農民工父母的培訓,提高技能,提供機會。各級政府部門可以與用工單位、社會群團組織等合作展開培訓,幫助農民工了解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提供切實可行的家庭教育指導,改進家庭教育方法。以社會慈善組織、民間團體通過各種活動,為農民工與子女團聚提供更多的機會和方便。
增補立法、細化條文,制定補充性規(guī)章或司法解釋,依法推進。面對新時期留守兒童的共性需求,堅持問題導向、樹立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盡量減少監(jiān)管盲區(qū),切實在法治的軌道上得以有效解決。我國相關法規(guī)對留守兒童的親子團聚權缺乏硬性規(guī)定,國家立法機關應對現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統(tǒng)籌協(xié)調,增加相關條文,制定補充性規(guī)定或司法解釋。
制定政策,鼓勵父母攜帶子女外出或者父母一方留在子女身邊。建議對攜帶子女外出的農民工父母或一方留在子女身邊的農民工夫妻,進行適當財政補貼,對父母一方陪伴子女的優(yōu)先就地安排另一方就業(yè)等措施,確保夫婦有一方與兒童共同生活,從制度上盡可能根治留守兒童的問題,“消除”留守兒童。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進行有效監(jiān)督。督導機制是解決問題的重要保障。國家高度重視農民工工作,于2013年成立了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建議將保障親子團聚權工作納入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范圍,健全督查考核機制,敦促監(jiān)督各地落實法律法規(guī),將該項工作落到實處。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xié)委員 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關愛留守兒童 勞動力向城市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