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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進京舉報釋永信十宗罪 與尼僧有私情?侵占少林寺財產?
傳聞1 與情人經濟糾紛?
釋延魯:釋永信向他索錢賠情人
“我不是釋正義。”釋延魯表示,他和其他舉報者是受此鼓舞,決定反映一些“親身經歷”和“知道”的關于釋永信的問題。
“釋正義”最初在網絡上聲稱,釋永信和尼僧釋延潔有私生子,二人均擁有兩個身份證,并貼出一張釋延潔與女童的照片,聲稱圖中兩人是釋延潔和其私生女。隨后,“釋正義”又貼出了一組疑似警方筆錄的圖片,指稱釋永信和一位名叫劉立明的女士存在不正當關系,并因此被警方調查。
針對這些問題,原少林寺武僧總教頭釋延魯說,他能以親身經歷和所見證實,這些問題的部分信息是真實的。
釋延魯稱,2004年,劉立明和釋永信之間有一起經濟糾紛,起因是一批佛像的貨款結算。釋延魯聲稱,他全程參與了這場糾紛從發生到調解的過程。
“是釋永信報的案。”釋延魯表示,2004年的一天,他跟隨釋永信、寺院內管理寺務的工作人員殷某某和釋永信司機龐某前往鄭州。去鄭州第二天,釋永信去鄭州市公安局報案,稱劉立明敲詐。警方隨后開展了調查。
“后來劉立明向公安機關提供了有關她和釋永信發生性關系的有力證據。”釋延魯說,這之后,釋永信答應賠付劉立明300萬元,其中200萬為釋永信向他索要。
“在這次要賬發生之前,劉立明的哥哥來向方丈要過錢,方丈安排我拿出70萬。我安排學校校長從少林武僧培訓隊(注:后來改名少林寺武僧團培訓基地)的賬上取錢,交給釋永信的司機龐某轉交。”釋延魯說,再后來,劉立明來登封大鬧一場要賬,釋永信又安排他拿出130萬,他“親自經手”辦理。
釋延魯表示,這兩筆錢,移交時并未留下書面證明,只有參與的幾人能夠證明。
編輯:鞏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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