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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環保官員的困惑:輿情爆發時會被處分平息民怨
原標題:基層環保官員的困惑:輿情爆發時會被處分平息民怨
文章導讀: 2013年7月9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中國夢宣傳教育系列報告會”第一場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時任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就環保問題作報告時自我調侃道:“我聽說世界上有‘四大尷尬部門’,中國的環保部就是其中之一。”
2013年7月9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中國夢宣傳教育系列報告會”第一場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時任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就環保問題作報告時自我調侃道:“我聽說世界上有‘四大尷尬部門’,中國的環保部就是其中之一。”時隔兩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調研環保工作時發現,人、財、物皆歸地方政府管轄的基層環保部門“尷尬”尤甚。
基層環保官員的困惑:
環保責任成了環保局的責任
在江蘇省連云港市,《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所到縣、市,提及“環境追責”,環保官員幾乎是異口同聲地表達“不解”——環保涉及眾多部門,國家亦有職責界定,但只要出了環境問題,環保部門就會成為眾矢之的;輿情爆發時,一些地方政府通常還會處分環保官員來平息民怨。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注意到,近年來一系列有關“環保局長”和環保部門的報道似乎也從側面反映了上述環保官員所說的現象。比如“浙江溫州要求環保局長集體下河游泳以證治污效果”、“湖南永州某縣環保局長因機關評議排名倒數被免去職務”等等。2014年12月17日,《中國環境報》甚至以“近20年全國環保部門一把手的任職去向”為研究對象,專文分析“為何當上環保局長就意味著職業官員生涯的終結”。2015年7月13日,環保部公布《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支持和鼓勵社會監督負有環保之責的“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任何單位和個人”,但媒體幾乎一致將其解讀為“環保部門不履職公民可舉報”。
連云港市環保局局長韋懷余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2015年1月1日,號稱“史上最嚴”的新版環境保護法開始實施,賦予環保部門更多“查處”職責,但是,“實際工作中,環保部門仍然無權也無法獨家應對諸如農業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建筑工地揚塵治理等工作。而‘追責’之劍又依然指向環保部門,其他職能部門僅是‘配合’,‘考核’根本無法對其形成壓力。換句話說,環保部門還是要對所有環境問題‘兜底’。”
韋懷余說:“以‘大氣污染防治’為例,此項工作的責任主體幾乎涵蓋政府所有部門,作為‘部門’之一的環保局按照分工只是負責其中的工業污染治理等少數項目,但是在考核時卻基本變成了下級環保部門對上級環保部門全面負責。”
2013年3月1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六次全體會議根據總理提名決定各部部長人選,環保部部長在所有部長中獲得的贊成票數為倒數第一。有媒體認為,污染頻發或許正是環保官員“不受待見”的主要原因。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基層環保官員的困惑 輿情 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