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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社區調查:村民拒絕上樓 無人居住成“鬼樓”
反省、糾偏:謹防社區建設“大躍進”與“一刀切”
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一些地方的農村社區歷經多年發展,確實大大改變了昔日村落的落后面貌和人居環境,使當地農民過上新的幸福生活,然而,也有相當多的地方路子走偏,步子踩空。有的不尊重農民意愿,無視建設農村社區的硬約束條件,不遵循鄉村與城市生活空間和文明形態的不同運行路徑和發展規律,盲目規劃,片面模仿,以行政化、運動式、“一刀切”的強勢推進撤村并居,大拆大建,恨不得一夜之間消滅舊式形態的村莊而代之以集中居住、整齊劃一的樓群小區。不少地方以城鄉一體化名義強推“就地城鎮化”,打著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幌子,鉆“增減掛鉤、占補平衡”的政策空子,大搞圈地運動和房地產開發,撈取土地財政,炮制形象工程和發展政績。
有識之士指出,即使部分農村社區“就地城鎮化”出于良好初衷和積極的構想,但亦難解決縣域范圍內產業空心化,就業機會嚴重匱乏,縣域財政公共服務覆蓋不到、提供能力不足等現實問題。漠視這些與“人的社區”密切相關的根本問題,導致的結果是農民被動“上樓”,生活成本大漲;空置房和“爛尾樓”導致的土地、資金浪費現象觸目驚心;縣域就業機會不足,農民仍須選擇外出務工等等。
2014年3月,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完成針對全國農村90個社區、1789位農戶的調研后,發出預警:謹防農村社區建設走向形象工程。
該調研發現,社區建設政府主導,農民、社區參與不足,存在“外生強內生弱”的困境;社區發展惠民不足,在促進就業、提高收入方面的效果有限,面臨“重建設輕發展”的困局;社區管理定位不清,面臨“有機構無機制”的難題;社區公共服務欠缺,面臨“重短期輕長遠”的問題。
該項調研數據顯示,農村社區建設主要出于“政府政策規劃”的占比為67.42%,出自“農民自發要求”的比重為15.73%,還有“產業發展或公共工程建設需要”占比是16.85%。
在一些地方,農村社區建設主要依靠政府主導的“外力推動”,而某些地方政府推行撤村并居,“醉翁之意”只在乎農民的宅基地和農村建設用地,眼睛盯著“土地財政”、“地產開發”。
新建農村社區往往由政府主導,協調開發商定向承建,一些開發商不擇手段壓低建設成本,致使新樓質量低劣,“被上樓”農民口有怨言。中部省份某市3個村莊拆遷合并為1個新社區,2013年完工,共建有49棟高層住宅。村民網上發帖抱怨:地面開裂,房門紙糊,墻體漏水,已鋪地板磚的廚房、衛生間防水要重做。
自2006年試點,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已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推開,作為解決建設用地緊缺的這一制度創新,被部分地方政府異化放大和突破利用,盲目實施大規模撤村并居。
按照規定,增減掛鉤項目區應在試點市、縣行政轄區內設置,封閉運行,有些地方卻違規有償流轉建設用地置換指標。此外,增減掛鉤周轉指標3年內應歸還,而實際執行中許多地方拖延復墾歸還耕地。據國土資源部調研組對24個試點省份調研,有的地方政府、開發商與國土監管部門串通作假,拖延復墾耕地,有些只是推平了事,其中布滿建筑垃圾,無法耕種。
曾參與策劃社區建設的深圳一家咨詢公司董事長表示,生活方式轉變的前提是生產方式的轉變,農民就地城鎮化的核心是實現非農就業,而不只是村落形態上的簡單聚合。如果違背規律盲目建社區,必定難以為繼。
針對農村社區建設中的“空城計”、“爛尾樓”現象,河南省委農辦一位負責人表示,2014年經過全省范圍摸底調查后明確提出:已經開建的要盡快完工,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建好的要完善公共設施,確保農戶搬遷;尚未開工的則要重新論證,在城鎮規劃區外不允許再建新型農村社區。
據不完全統計,河南先后開建的新型農村社區有2000個左右。不久前,一項名為“瘦身核減工程”的行動悄然推行。
今年6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特別提出三個嚴禁:嚴禁強制推行大拆大建、撤村并居,嚴禁違反土地利用規劃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嚴禁以“管委會”等機構取代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新農村社區 無人居住 “鬼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