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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稱"病人每天吸氧72小時" 湖南涉事醫院退費道歉
原標題:湖南攸縣涉事醫院退費道歉
據新華社電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湖南攸縣一病人在縣第二人民醫院住院6天,每天被吸氧72小時”,報道在網上引發熱議。湖南攸縣衛生局回應:醫院已啟動護理不良事件調查程序,退還多收取的1100元氧氣費,并責令相關人員向患者家屬道歉。
4月7日有報道稱:“近日,攸縣的劉強(化名)反映,他父親因肺氣腫住院6天,他在院方打印的每日費用清單上發現,父親連續6天每天吸氧72小時。對此,劉強實在不理解,他要求醫院給個說法。”
據湖南攸縣衛生局介紹,患者于2015年3月1日,因肺氣腫入住攸縣第二人民醫院內科,3月7日出院。3月24日,因氧氣費用事由,患者家屬向醫院內科護士長反映情況。內科護士長劉麗查實后,當即道歉并答復需向上級報告后,經一定程序進行協調處理。3月25日,醫院啟動了護理不良事件調查程序,并電話告知患者家屬事情處理進展情況。
據攸縣衛生局介紹,4月2日,攸縣第二人民醫院通知患者家屬來醫院協商處理。4月3日,患者家屬來到醫院,醫院相關負責人、內科護士長接洽并再次代表醫院道歉。院方表示退還多收的氧氣費,對相關責任人依規進行處罰,并責令其當面向患者道歉。
目前,攸縣第二人民醫院已經退還多收取的1100元氧氣費,醫院補償患者家屬誤工費、交通費400元。
攸縣第二人民醫院透露,這一事情中的“氧氣費每日收取72小時”,是內科護士在錄入長期醫囑時粗心大意所導致,護士本應錄入“持續吸氧,24小時,每天1次,70元/次”,但護士誤錄成“持續吸氧,24小時,每天3次,3元/小時”;醫囑核對人員核對不仔細,沒有核對收費情況,造成連續6天電腦系統自動生成,導致多收取該患者氧氣費用1092元。
據攸縣第二人民醫院介紹,事后醫院責令內科護士長作出書面檢討,全院通報批評,當事科室本月績效扣除5分,對當事護士進行經濟處罰,責令當事護士向患者道歉。
編輯:趙彥
關鍵詞:每天吸氧72小時 肺氣腫 攸縣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