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2015全國兩會>每日熱點>9日 9日
"錢去哪兒了"答案在哪兒
立法法修改劍指亂收費
前景:“收費法定”還有多遠?
“亂收費”其實早已是“頑疾”。記者調查發現,早在2005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已有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加快立法進程,把行政收費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而國務院法制辦也進行了相關調研,但是之后并無相關法律出臺,沒有了下文。
那么,“收費法定”的阻力到底在哪里?前景到底如何?
資料顯示,早在2005年,全國行政事業性收費總額達4000多億元,收費規模很大。專家表示,經濟社會已經快速發展了十年,目前收費的“盤子”肯定會比這個規模大得多。
馬懷德分析指出:“由于我國的收費規模非常大,在財政收入中的占比也很大,如果完全將收費設定權上收到‘法律保留’條款中,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決定收費,估計百分之八、九十的收費都要取消。”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行政法專家應松年和馬懷德等專家都回憶,曾經建議國家制定行政收費法,明確哪些主體可以設定收費項目、哪些主體可以實施收費項目。但是行政收費法或者條例的制定,只有呼聲,并未付諸實踐。
“因為法律里規定的收費是非常有限的,大部分收費都是行政機關的規章、規范性文件中確定的。如果只能根據法律規定的項目進行收費,那么大部分收費就可能取消了,財政收入會減少很多。”馬懷德說。
馬懷德認為,目前立法法的修改,把“稅收法定”原則寫進去都很困難,規定“收費法定”就更難了。因此,他建議:如果暫時立法法無法加入“收費法定”條款,則應該繼續制定專門的行政事業收費法或者條例。
8日下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全國人大代表們還將對立法法進行充分審議后,于15日舉行的閉幕會上對關于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草案進行表決。人們期待能夠把“收費法定”寫入立法法中,遏制收費亂象。
編輯:羅韋
關鍵詞:收費 立法 行政 法律 行政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