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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福林委員:“弱管理、強服務” 逐步推進特大城市戶籍改革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6日訊(記者 韓柳潔)2014年7月30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出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了戶籍改革的方向和規劃——通過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城鄉統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戶籍城鄉二元結構打破后,特大型城市如何在控制規模的前提下有序進行戶籍改革是一塊“硬骨頭”,也是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日前,全國政協委員、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接受記者專訪,就特大型城市戶籍改革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觀點一:特大城市戶籍改革要分步走
遲福林表示,通過逐步實行居住證制度,最后建立統一的城鄉戶口登記制度,是特大城市、中小城市戶籍改革的共同方向,而特大城市有控制人口規模的壓力,其戶籍改革有一定的特殊性。
此前在呼吁改革戶籍制度時,遲福林曾提出“三步走”的建議,即未來一兩年中小城鎮的戶籍制度初步放開或基本放開;三到五年大中城市有條件的農民工市民化會推開;八到十年,基本解決戶籍制度。
特大城市戶籍改革,遲福林同樣認為應該分步走:
第一步,采取居住證制度,通過辦理居住證讓城市里有條件的農民工穩定下來,這有利于特大城市形成合理的人口結構和勞動力結構。
第二步,研究特大城市到2020年,如何建立統一的人口登記制度,廢除傳統的戶籍制度。遲福林表示,目前已經有一批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年農民工進入特大城市,他們是特大城市的生力軍,對城市的人口結構和勞動力結構十分重要。特大城市要根據這一特點解決有一定文化和勞動技能的年輕農民工的城市融入問題。
第三步,國家總體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在總體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基礎上,可以用經濟杠桿合理引導人口流動,而不是單一的采用行政控制的辦法。
觀點二:特大城市流動人口亟須有序管理方案
當前,北上廣等特大城市都相繼嘗試積分落戶制度,并逐步推行居住證制度改革。遲福林認為這為實現統一登記制度的新型戶籍制度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實行居住證制度,讓農民工有條件地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務,給農民工融入城市提供了一個入口。積分落戶制度為特大城市有穩定住所和工作的群體提供了一個入口。“各地的積極探索值得肯定,比完全不解決是一個進步。但總體來說,這只是戶籍制度改革的一個過渡性措施。”
遲福林提出,特大城市戶籍改革當前最緊迫的是需要拿出針對流動人口的管理辦法。“建立統一的人口登記制度,仍然會有一定比例的流動人口,特大城市流動性勞動力的比例更高,因此也需要建立針對流動性人口的管理辦法。”遲福林進一步解釋,對流動人口的管理要重點解決兩方面問題,一是隨遷子女教育問題,另一個是流動性勞動力的社會保障問題。一些特大城市管理者擔心這兩個問題的解決會形成洼地效應,與特大城市規模控制相悖。遲福林認為控制人口規模不應該忽略為流動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障是對勞動力最基本的權益保障”。
觀點三:戶籍改革應該“強化服務、弱化管理”
遲福林提出,當前的戶籍管理制度不合理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戶籍背后的基本公共服務二元化;二是戶籍背后只有管理,沒有服務。“未來的人口登記制度應該更多地體現服務,包括基本公共服務和良好的社區服務。”
城市管理者應該相信農民工會自己做出選擇,特大城市盡管工作機會多,但是生活成本的升高及經濟調節會避免特大城市的洼地效應。“人口管理要講行政手段和經濟辦法結合起來。”遲福林建議北上廣等特大城市應該采取綜合性辦法解決城市不同群體的戶籍管理問題:對于年輕、有文化、有勞動技能的年輕人應該適度放開;對已經在北京工作生活,很難離開的群體可以采取積分辦法逐步解決其落戶問題;對于流動人口要保證包括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障在內的基本公共服務。
“無論中小城市還是特大城市,戶籍改革應該是弱化管理,強化服務。”遲福林認為引導人口合理流動的辦法應該是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強化對中小城市的公共資源配置,縮小與大城市的差距,形成以中小城市為主,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的主要載體。
編輯:薛鑫
關鍵詞:特大城市戶籍改革 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 實施居住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