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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中央呼吁讓家庭收養成為孤兒救助重要渠道
民進中央呼吁讓家庭收養成為孤兒救助重要渠道
截至2013年底,全國有54.9萬孤兒無法享受家庭的溫暖。而我國僅有兒童福利機構529個,床位8.7萬張。民進中央提案建議對收養制度進行改革,對失獨家庭收養和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致孤的兒童收養應優先辦理,并放寬年齡、收養人條件等限制。
2014年,一部《親愛的》濕潤了無數人的眼睛,很多觀眾對趙薇扮演的養母角色充滿了同情——真正愛吉芳卻得不到吉芳的撫養權,只能在福利院的窗外遠遠望一眼日思夜想的養女。
其實,如果能像吉芳一樣進到福利院,對很多無家可歸的孤兒已是萬幸。據統計,截止到2013年底,全國有54.9萬孤兒無法享受家庭的溫暖。而我國僅有兒童福利機構529個,床位8.7萬張。還有80%以上的孤兒游離在福利機構之外,散居在社會當中,他們生存、學習等基本權益得不到任何保障。
為了兒童人格的完整和協調發展,兒童應在一個充滿幸福、慈愛和理解的家庭環境中成長,家庭收養應成為政府救助不足的有力補充。但據民政部統計,我國家庭收養兒童數近年來不僅沒有增長,卻呈不斷下降態勢。2013年,全國辦理家庭收養登記數比前一年下降10.4%,比2006年下降50.2%。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狀況?都是收養制度不完善惹的禍!”民進中央參政議政部相關負責人直言。
■家庭收養阻礙重重
在我國,家庭收養條件規定得十分嚴格。收養人必須無子女,并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法的這一規定是依據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和戶籍政策制定的,卻將很多具有強烈收養意愿并且有收養能力的家庭阻擋在外。同時,收養人必須年滿30歲的規定也比英國(21歲)、法國(28歲)等規定得偏大。對于被收養人,收養法規定須是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但我國大量的流浪孤兒都介于14歲到18歲之間,他們的艱難處境可想而知。
合法收養的渠道較少迫使很多有意收養兒童的家庭只能選擇“非法事實收養”。在我國,通過兒童福利院收養是手續相對便捷、有保障的合法渠道,但福利院的孤兒多患有殘疾,這類孤兒目前還不被大多數中國有收養需求的家庭所接受。正常、健康的孤兒并不在福利系統內,他們大多難尋生父母、沒有出生證明、沒有戶口,甚至沒有合法監護人,對于法律規定的送養人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都無法提供,被收養難上加難,這就導致民間“非法事實收養”在全國范圍內普遍存在。民間收養在目的是否正當、場所硬件是否安全、兒童權益的保護等方面都存在著極大隱患。
“收養審查嚴重依賴各種國家機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來做出審查結論的傾向,而不是基于對收養申請人各方面情況的深入調查也成為家庭收養的一大阻礙。”民進中央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一旦出現無法提供證明的情況,就無法完成收養。比如,收養時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但一些棄嬰、孤兒被發現時,沒有在第一時間報案,公安機關就很難出具此類證明。孤兒的發現、報案、移送網絡體系不夠健全,加劇了收養的困難。不僅如此,我國的收養審查還缺乏從收養申請人的動機等精神層面情況,以及收養申請人與被收養兒童之間長期相處的互相適應度來著手審查。
“對于收養關系形成后養父母對孩子是否存在虐待,相關部門也缺乏有效監督。”民進中央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目前的收養審查和批準事項都是由縣級以上的民政部門一手操辦,收養過程缺乏及時有效的監督。現有的法律政策主要是對送養收養程序、條件等作了規定,對于收養后續事宜,如收養兒童是否被虐待等沒有相關規范條款,導致其完全處于一種放任狀態,兒童被收養后遭虐待的新聞近年來不斷被曝出。
■制度改革不能因噎廢食
在民進中央看來,上述諸多問題暴露出兒童收養在制度建設、政策環境、實際操作方面存在的缺陷,必須盡快改革收養制度以期令其更加符合國情,跟上時代的腳步。
“首先,應修訂相關法律,放寬收養門檻,簡化收養程序。”民進中央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我國逐步放開二孩政策的實施,與我國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密切結合的“無子女”才有資格收養、“只能收養一名子女”的政策也應相應作出調整。失獨家庭收養和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致孤的兒童收養應優先辦理,并放寬年齡、收養人條件等限制。同時,相關部門應為家庭收養提供免費服務,允許一定范圍內的事實收養經過公證轉化為合法的收養關系。
“從當前具備的條件來看,適當放寬個人收養條件其實沒有難度,真正的難點在于政府監管的跟上。收養條件一旦放寬,對其后有可能增加的人販子倒賣兒童的風險,民政等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加強監管。”民進中央提出,“放寬并非放任”,必須建立“兒童最大利益”原則下的收養前審核考察制度和收養后的跟蹤回訪制度,嚴格核實收養人的身份和真實意圖,并在相關法律條文中加入被收養后的兒童權益保障內容。對于因收養問題發生的違法行為必須嚴厲打擊,將違法行為人情況納入誠信記錄。
此外,國外的一些做法也值得借鑒。例如設立試領養期,就是把被收養的孩子送到收養家庭中一段時間,看合不合適,確定合適了再正式確立收養關系。孩子被領養之后,有關部門還要跟蹤觀察,以防止虐待、倒賣兒童等情況的發生。對于那些民間收養慈善機構來說,政府也需要不定期地對其進行檢查,嚴格杜絕虐待、倒賣兒童的行為。
“收養制度改革將是一個連鎖反應,一旦放寬收養條件,相關職能部門不能有‘懶政思維’,而要更加勤政。在解決收養兒童的戶口問題上,曾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聲稱‘這樣的話,那些私生、超生的違法者將以此為由給小孩上戶,這樣不就亂套了嗎?’我們認為,這并非阻止改革的依據,而從‘亂不亂套’上,正可以考驗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智慧。”民進中央相關負責人表示。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民進中央 孤兒救助 家庭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