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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永遠在路上
原標題:人民日報一周綠評:治污永遠在路上
■困擾我們的除了空氣污染,還有水污染、土壤污染。空氣、水和土壤是維持人類生存的基本要素,有問題該治都得治,不能等治好一個再治另一個
春節前夕,在國新辦舉行的政策吹風會上,環保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一年多來,各地治污工作均有一定進展,但是大氣污染問題依然十分嚴重,2012年首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中,2014年只有8個城市達標。
污染物濃度下降,是衡量環境質量改善的硬指標,那么改善環境質量,又是為了啥?我們知道,國際上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是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世衛組織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獲得盡可能高水平的健康”。可見追求環境質量達標,不是為了數據好看,不是為了向上級交差,不是為了臉上有光,而是為了每個人的健康。
過去,環境質量監測數據與群眾感受“兩張皮”。2012年2月29日,國家發布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當年率先在74個城市實施,這幾年逐步擴大實施范圍,2016年1月1日將在全國實施。但是,按照目前的治理狀況,全國近400個已按新標準監測環境質量的城市要達到這一標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從污染源頭來看,大企業、大電廠的燃煤排放被納入管理了,城鄉結合部和農村的散煤污染還大量存在;路上跑的私家車、公用車被管起來了,船舶、飛機、火車、施工機械、農用機械還未進入管控視野。從污染物構成來看,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煙塵、粉塵還未納入總量控制范圍。沒顧上管的部分,情況好不了,就是管起來的部分,管理水平也是參差不齊。更要命的是,我們的污染物排放量太大了,這和經濟結構、能源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都有很大關系,改變這些談何容易。
與過去比,我們的空氣質量新標準要求是高了,與世衛組織的標準比,它剛剛與其過渡目標1接軌。世衛組織的標準中還有過渡目標2、過渡目標3,最后才是正式的標準即空氣質量準則。比如PM2.5濃度,我們把年均值35微克/立方米、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作為達標線,世衛組織的準則是年均值10微克/立方米、日均值25微克/立方米。
有人說,達到我們自己的新標準尚且費時費力,國際標準那么高,想都不要想。這事得從兩面看。世衛組織的標準確實很高,我們從國情出發,只能制訂并追求適合自身發展階段的標準。超越發展階段制訂過高標準,定了卻難以實施,是典型的瞎折騰。這并不等于說我們完全沒有必要考慮高標準,更不能說我們只要達到自己的標準,大氣環境就算治好了。
許多發達國家也沒有達到世衛組織的高標準,但是他們在不斷加嚴自己的標準。1997年美國發布的標準中,PM2.5濃度日均值為65微克/立方米,2006年他們將其調整為35微克/立方米。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公眾對好環境的期望值會“水漲船高”。我們的空氣質量新標準,就是參照發達國家的情況制訂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治理大氣污染永遠在路上。
還應該認識到,困擾我們的除了空氣污染,還有水污染、土壤污染。空氣、水和土壤是維持人類生存的基本要素,哪一個都不能突破質量底線,有問題該治都得治,不能等這一個治理好了再治理另一個。治理三方面的污染,中央和地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即使逐年增長,也是有限的。我們只能積跬步至千里,積小流成江海,堅持不懈地往前走。
《人民日報 》( 2015年02月28日 10 版)
編輯:水靈
關鍵詞:治污 環保 空氣質量 發達國家 空氣污染